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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东[2025]330702029号)

来源:金东大队 发布日期: 2025-09-04 15:58      浏览次数:

以下熊云俊等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机关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事实

证据材料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时间

1

熊云俊

520221********9811

2025年6月12日12时51分许熊云俊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沿健康路由南往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环镇北路与健康街交叉路口处,与由李瑞光驾驶的沿环镇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浙CA80839号轻型封闭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熊云俊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熊云俊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接警单、事故认定书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431号

2025年9月1日

2

郭付青

410221********3410

2025年7月9日12时48分郭付青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沿刚中路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刚中路特斯拉4S店门口路段时与吴祎驾驶停在刚中路上的车牌号为浙GDL5625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郭付青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送法方式确认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情况说明、查获经过、机动车查询结果、驾驶人查询结果、违法图片、鉴定文书、人员档案、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432号

2025年9月1日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或兰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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