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东[2025]330702025号)
以下兰旭英等七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机关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兰旭英 | 330720********5347 | 2025年6月5日4时40分许,兰旭英驾驶浙G803S7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东湄街由北向南行驶至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湄街厚昌路开口路段处左转弯时,与对向王建平驾驶的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建平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兰旭英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人员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查询信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打印件、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284号 | 2025年8月14日 |
2 | 方晓靓 | 330721********1952 | 2025年6月3日16时35分许,方晓靓驾驶浙G7T13B小型普通客车在金义东公路4k下宅人脸卡口处,实施了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人员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查询信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打印件、违法图片等 |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285号 | 2025年8月14日 |
3 | 所珍双 | 522427********2074 | 2025年4月8日,所珍双驾驶贵G3L635号小型轿车,沿低田万兴街由南往北行驶,21时10分许车辆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低田万兴街4号时,与何剑沿万兴街由北往南直行的浙G9582Q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何剑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所珍双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强制措施凭证、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查获经过、暂扣车辆交接凭证、询问笔录、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 金公东(交)行罚决字【2025】02279号 | 2025年8月13日 |
4 | 倪根新 | 330702********2910 | 2025年5月20日20时17分许,倪根新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东市南街宏济桥南桥头30米地方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36.8mg/100ml)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血液检验鉴定委托书、鉴定文书、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查获经过、暂扣车辆交接凭证、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作出行政拘留17日的处罚。 | 金公东(交)行罚决字【2025】02280号 | 2025年8月13日 |
5 | 李邦海 | 330725********0451 | 2025年6月4日20时5分许,李邦海驾驶牌号为浙G0R69N号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宏业路法华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宏业路路口处时,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周启明驾驶车牌号为浙G7M19L号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车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邦海驾驶车牌号为浙G0R69N号小型轿车在逃离现场。在该事故中,李邦海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现场照片、查获经过、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人员档案、机动车驾驶证查询记录、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交通违法查询记录、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12日处罚。 |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288号 | 2025年8月15日 |
6 | 王安兵 | 522425********4814 | 2025年5月24日22时56分许,王安兵驾驶浙G32JX5号轻型专门用途货车在金华市金东区金义快速路正涵街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精密智控系统预警。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违法图片、查获经过、人员档案、机动车驾驶证查询记录、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交通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询问笔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289号 | 2025年8月15日 |
7 | 王锦錡 | 522423********8998 | 2025年06月06日16时52分许,王锦錡驾驶浙G762F3号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金山大道与集贤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查获经过、人员档案、机动车驾驶证查询说明、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交通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询问笔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310号 | 2025年8月19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或兰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