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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东[2025]330702024号)

来源:金东大队 发布日期: 2025-08-14 11:45      浏览次数:

以下郭付青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罚中心洪警官、梁警官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博士街466号,联系电话:0579-82173937)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2025814

附: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事实

证据材料

拟作出的处罚

法律依据

1

郭付青

410221********3410

2025年7月9日12时48分,郭付青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沿刚中路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刚中路特斯拉4S店门口路段时与吴祎驾驶停在刚中路上的车牌号为浙GDL5625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郭付青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驾驶驾驶的机动车为电驱动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

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送法方式确认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情况说明、查获经过、机动车查询结果、驾驶人查询结果、违法图片、道路交通车辆鉴定意见书、检验鉴定委托书、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人员档案、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暂扣车辆交接凭证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2

曹根法

330721********1217

2025年07月03日05时00分许,况平驾驶车牌号为浙GM3A18小型面包车沿华丰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金东区傅村镇双尖大道与华丰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沿华丰路由西往东方向直行的曹根法驾驶的号牌不详的(前悬挂号牌为TP651)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曹根法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曹根法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驾驶的机动车为燃油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并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

 

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法方式确认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情况说明、机动车查询结果、驾驶人查询结果、违法图片、车辆发动机号照片、人员档案、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因你已满七十周岁,对你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

3

金连方

330721********0419

2025年07月04日10时25分许,金连方驾驶车牌号为浙G0490B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东黄线由东往西行驶至方村路段处时,与沿上述路段同方向行驶的赵丽娜驾驶车牌号为浙G7B85W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车损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金连方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驾驶的机动车为电驱动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并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

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违法图片、情况说明、驾驶证信息查询、车辆信息查询、人员档案、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暂扣车辆交接凭证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因你已满七十周岁,对你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

4

王新毅

450324********6113

2025年4月16日23时35分,王新毅驾驶车牌号为浙G082G1A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自贸大街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往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自贸大街君悦公馆门口路段时,与前方沿君悦公馆门口驶出后左转弯驶入自贸大街驶入非机动车道的由李成艳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成艳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新毅驾驶车辆逃离现场。在该事故中,王新毅实施了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经查,驾驶的机动车为电驱动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事故发生后,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违法图片、接警单、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谅解书、查获经过、驾驶证信息查询、车辆信息查询、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鉴定委托书、鉴定文书、询问笔录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等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5

汤诚

362421********1710

2025年07月01日17时09分许,汤诚驾驶浙GH9E67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市场内道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花木市场七里香园艺北侧无名道路路段处左转弯时与沿市场内道路由东往西行驶的陈隆鑫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陈隆鑫受伤以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汤诚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驾驶的车辆属于电驱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现场照片、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送达回执、查获经过、送达方式确认书、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车辆查询信息、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6

魏征

362323********2131

2025年7月11日20时00分许,魏征驾驶车牌号为浙G3N2V9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孝孔线由南往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孝孔线松树村处,浙G3N2V9号轻型栏板货车起步时与刘天朋靠路边起步的车牌号为浙GA85332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魏征弃车逃离现场。在该事故中,魏征实施了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当事人询问笔录、强制措施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接警单、送达地址确认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送达回执、查获经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全国常住人口信息、违法图片等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7

黄玉江

 

522426********3236

2025年7月5日13时26分许,黄玉江驾驶浙GBK250号小型轿车沿无名道路由南往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横塘俞村无名道路路段处时与路边电线杆发生碰撞,造成黄玉江受伤、浙GBK250号小型轿车乘车人杨龙江受伤、黄玉雪受伤以及车辆损坏,物品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黄玉江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

强制措施凭证、现场照片、送达方式确认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查获经过、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车辆查询信息、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8

熊云俊

520221********9811

2025年6月12日12时51分许熊云俊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沿健康路由南往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环镇北路与健康街交叉路口处,与由李瑞光驾驶的沿环镇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浙CA80839号轻型封闭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熊云俊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熊云俊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熊云俊驾驶的是摩托车。本次违法发生前两年内有因同一种违法行为被处罚记录,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接警单、事故认定书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9

吴俊龙

330721********1039

2025年5月6日2时0分,吴俊龙驾驶浙GFZ1270小型越野客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金港大道妮蔻酒吧路段,车辆在车位内由北往南驶出时与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方睿楠驾驶的车牌号为浙G6C982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吴俊龙弃车逃离现场。在该事故中,吴俊龙实施了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经查,吴俊龙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事故中有涉酒情节。

违法处理通知书、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接警单、事故认定书等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日的处罚;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拘留日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