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婺[2025]330703070号)
以下胡志明等十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交管支队婺城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六十三条和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联系人:婺城大队处罚中心夏警官、童警官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郑阳路与金龙路交叉口西南150米,联系电话:0579-82221008)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
2025年07月08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胡志明 | 421222********2819 | 2025年05月29日17时17分,胡志明驾驶车牌号为浙GA27333的小型轿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虹戴公路董村处时,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
2 | 唐文虎 | 330702********2611 | 2025年05月23日20时11分,唐文虎驾驶悬挂防盗备案号JH711917的电动自行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马泉线桐山村路段处,实施了驾驶使用期超过七年或2023年1月1日以后,驾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使用期超过七年或2023年1月1日以后,驾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400元。 |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3 | 叶园奥 | 330721********4410 | 2025年04月16日19时37分,叶园奥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马海路与盎东路交叉路口处,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的;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的行为拟罚款20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4 | 金建军 | 330721********603X | 2025年05月19日12时30分,金建军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新蒋线蒋堂镇书香苑小区路段处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40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你曾于2024年12月2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5 | 李春平 | 362326********0633 | 2025年05月16日07时29分,李春平驾驶车牌号为浙G73QM0的小型轿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董村内交叉路口处,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
6 | 施雷云 | 330721********1235 | 2025年05月23日20时29分,施雷云驾驶防盗备案号为JH565755的电动自行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马泉线桐山村路段处,实施了驾驶使用期超过七年或2023年1月1日以后,驾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使用期超过七年或2023年1月1日以后,驾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400元。 |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7 | 许国林 | 360281********8312 | 2025年05月27日17时24分,许国林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金龙路与二环路交叉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49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8 | 刘宗恩 | 422825********021X | 2025年05月18日20时25分,刘宗恩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雅新中街华华旅馆,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26毫克/100毫升)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9 | 杨旭金 | 330721********3339 | 2025年05月19日09时29分,杨旭金驾驶车牌号为浙G3AH6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人民东路东市北街路口,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
10 | 王欣蕊 | 341125********2545 | 2025年05月30日16时13分,王欣蕊驾驶牌号为浙G87977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奥林匹克花园小区处路段处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你是未成年,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