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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开[2025]096号)
以下厉双喜、方造元等四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厉双喜 | 3307221972****4710 | 2025年05月09日09时41分,厉双喜驾驶浙G6L0M1号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开发区双龙南街与李渔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止);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造成事故的(有交通信号灯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58630)、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开【2025】089号)等。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造成事故的(有交通信号灯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给予罚款4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14475 | 2025年07月25日 |
2 | 方造元 | 3307021967****351X | 2025年05月09日09时41分,方造元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双龙南街与李渔路交叉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方造元驾驶车辆为摩托车,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主动放弃车辆,负事故次要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58626)、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人员详细信息查询结果单、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查验记录、检验鉴定委托书、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车辆放弃声明、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开【2025】089号)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给予罚款1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14464 | 2025年07月25日 |
3 | 徐* | 330781********0019 | 2025年05月10日06时05分,徐*驾驶浙K55L5N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与金磐路交叉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徐*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61465)、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当事人照片、车辆照片、监控截图、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车架号照片、查获经过、现场音视频、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开【2025】089号)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给予罚款17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14486 | 2025年07月25日 |
4 | 杨小刚 | 5225012001****8778 | 2025年05月13日15时50分,杨小刚驾驶浙GJ9E2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与崇信街交叉口处,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杨小刚驾驶车辆为摩托车。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62830)、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现场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开【2025】089号)等。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14593 | 2025年07月28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原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