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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的公告(金公交婺[2025]076号)
来源:婺城大队
发布日期: 2025-07-25 15:04 浏览次数:
以下洪城机动车驾驶人,在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31日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查获,请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江北处罚中心(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丰亭西路509号,联系电话:82303199)接受处理,公告期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
2025年07月25日
附:
序号 | 姓名 | 驾驶证号 | 序号 | 姓名 | 驾驶证号 |
1 | 洪城 | 330183********1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