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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东[2025]330702022号)
以下王志平等四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机关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王志平 | 321002********3012 | 2025年4月23日9时34分许,王志平驾驶苏KDA5006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金东区金义快速路与正涵街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接警单、查获经过、暂扣车辆交接凭证、违法图片等 |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069号 | 2025年7月21日 |
2 | 王华勤 | 362326********5712 | 2025年5月11日23时25分许,王华勤驾驶浙GT0A18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东区环城南路洪坞桥东桥头路段处,实施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查获经过、人员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查询信息、违法图片等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068号 | 2025年7月21日 |
3 | 吴俊强 | 330725********6212 | 2025年5月1日8时31分许,吴俊强驾驶浙G225M1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让线低田大桥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精密智控系统预警的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违法图片、查获经过、身份证复印件、人员档案、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交通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询问笔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054号 | 2025年7月17日 |
4 | 童虎卫 | 330719********3171 | 2025年5月6日20时19分许,童虎卫驾驶浙G705H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03省道175公里+200米冯村交口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精密智控系统预警的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违法图片、查获经过、人员档案、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交通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询问笔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 金公东(直二)行罚决字【2025】02055号 | 2025年7月17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或兰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