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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单位预算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日期: 2025-06-03 09:57      浏览次数: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为金华市公安局下属单位,本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负责管治危害社会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被强制医疗人员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2、负责为在押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躯体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

3、依法转递法律文书和诉讼材料,开展犯罪线索深挖获取工作。

4、开展戒毒人员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

5、完成金华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单位预算包括:综合科、医务科、管教科。

二、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详见表1-3)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收支总预算2,118.5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详见表1-3)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收入预算2,118.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7.30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项目节约支出,减少购买专用设备。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6.89万元,占60.3%;事业收入841.65万元,占39.7%。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详见表1-3)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支出预算2,118.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7.30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项目节约支出,减少购买专用设备。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29.37万元、教育支出1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1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07.17万元,占71.1%;日常公用支出141.24万元,占6.7%;项目支出470.13万元,占22.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详见表4)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6.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76.8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87.72万元、教育支出1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详见表5)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6.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7.62万元,减少34.3%,主要原因是强制医疗费、监管业务费节约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87.72万元,占77.4%;教育支出10.29万元,占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9万元,占8.0%;卫生健康支出44.49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132.10万元,占10.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987.7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0.2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用经费内部培训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9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6.2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费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3.1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纳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4.4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医疗缴纳费用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2.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详见表6)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6.8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13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4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详见表8)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详见表9)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详见表7)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0万元,减少34.0%,具体如下:

1.202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局、市外事办统筹安排,年中将根据市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市戒毒单位来本所考察。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0万元,减少3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0万元,减少34.8%,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厉行勤俭节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70.1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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