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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开[2025]083号)
以下陆付勇、胡双泉等三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陆付勇 | 3325261952****2113 | 2010年03月21日11时15分,陆付勇驾驶车牌号为黑16/02953的大型轮式拖拉机,在金华市330国道242公里00米路段处,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1721053)、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结果、电话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开【2025】074号)等。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12563 | 2025年06月26日 |
2 | 胡双泉 | 3307211965****6733 | 2025年04月25日07时37分,胡双泉驾驶浙G80180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汤山线与汤莘线交叉口处,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车货总重41440千克,总质量31000千克,超载10440千克,核定载质量17170千克,超过核定载质量60.80%,车型:载货汽车,已卸载)的;右转弯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同方向直行的非机动车先行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58011)、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当事人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下潘停车场过磅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开发区【2025】074号)等。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右转弯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同方向直行的非机动车先行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给予罚款2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12692 | 2025年06月27日 |
3 | 傅显威 | 3307211978****3317 | 2025年05月06日18时37分,傅显威驾驶浙G29320号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双龙南街与海棠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8日止)的;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至2024年09月12日止)的违法行为。 |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57700)、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开发区【2025】077号)等。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给予罚款6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12703 | 2025年06月27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原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