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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的公告(金公交直一[2025]055号)

来源:直属一大队 发布日期: 2025-05-06 17:28      浏览次数:

下李晨和孙标等八位机动车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在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4月03日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查获,当事人至今未在法定期限内(十五日内)接受处理。请以下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处罚中心(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警官、警官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1266号,联系电话:0579-82471389)接受处理,公告期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作出处理。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05月06日

附:

序号

姓名

驾驶证号

序号

姓名

驾驶证号

1

李晨

3307211988****4419

2

孙标

4127231975****8833

3

魏雪财

3308211968****3077

4

陈鲁东

3307211975****4414

5

赵刘付

4128281971****2436

6

江君霞

3307211978****6527

7

吴深文

3307021975****3511

8

李博

5202022001****4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