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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婺[2025]330703048号)
以下金乃良等十三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六十三和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联系人:婺城大队江北处罚中心朱妍警官 地址:金华市丰亭西路509号,联系电话:82303199)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
2025年05月20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金乃良 | 330702********2919 | 2025年03月22日13时04分,金乃良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长湖路639号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27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 | 孔华富 | 330702********3216 | 2025年03月23日14时30分,孔华富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站西路与017乡道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30mg/100mL)、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使用浙GAU186的普通摩托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收缴使用的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浙GAU186,罚款2500元;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200元; 以上合并,拟收缴使用的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浙GAU186,罚款5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3 | 徐考义 | 413028********0533 | 2025年03月24日17时38分,徐考义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化肥厂宿舍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记9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记9分; 以上合并,拟罚款1200元,记18分。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4 | 刘素仙 | 330702********4126 | 2025年03月24日10时45分,刘素仙驾驶牌号为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东市北街1729号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刘素仙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1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5 | 徐国华 | 330721********5014 | 2025年03月26日09时22分,徐国华驾驶车牌号为浙G9W83P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丰亭路市公安局路段处,实施了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6 | 钱钧 | 330702********0436 | 2025年03月18日07时45分,钱钧驾驶车牌号为浙G151H9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婺城区解放西路499号中海九樾小区路段处,实施了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7 | 鲁景胜 | 130984********5116 | 2025年03月26日09时30分,鲁景胜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与婺州街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22mg/100mL)、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鲁景胜两年内有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记录一次。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2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8 | 吴梅生 | 330702********2918 | 2025年03月29日20时04分,吴梅生驾驶车牌号为浙G530D1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启航驾照路段处,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九十条。 |
9 | 李建兵 | 330702********3236 | 2025年03月25日13时25分,李建兵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017乡道与站西路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2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0 | 王良平 | 422802********6816 | 2025年03月28日14时10分,王良平驾驶车牌号为浙GX5Z29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与易通路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王良平本次违法行为发生前两年内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一次。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17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1 | 施永成 | 320625********7171 | 2025年03月20日18时41分,施永成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玉壶街丹光东路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经查,施永成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对违法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已赔付到位;造成事故后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14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2 | 倪近冬 | 432325********1694 | 2025年03月18日10时44分,倪近冬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西二环北路与S317省道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闯红灯)造成事故、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左右两侧转向灯不能正常点亮)、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倪近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事故后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16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3 | 吴培军 | 330702********3514 | 2025年03月28日20时13分,吴培军驾驶牌号为浙G90QE7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婺城区创业路同创村村委会路段处,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九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