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婺[2025]047号)

来源:婺城大队 发布日期: 2025-05-20 09:00      浏览次数:

以下周向阳八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被处罚人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时间

1

周向阳

330702********4110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罚款2200元。

330703290061945

2025年04月23日

2

刘习年

342122********5437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700元。

330703290061944

20250423

3

陈加福

330702********4111

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

罚款1500元。

330703290061920

2025年04月21日

4

吴宝康

330702********2917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200元。

330703290062096

2025年05月09日

5

胡强

340406********1715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200元。

330703290062077

2025年05月07日

6

王明江

330702********123X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罚款712元。

330703290062127

2025年05月12日

7

钟礼辉

350783********5519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致人轻微伤且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罚款2500元。

330703290062209

2025年05月15日

8

耿明明

341222********1853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罚款2500元。

330703290062241

2025年05月19日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江北处罚中心(联系地址:金华市丰亭西路509号,联系电话:82303199)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

202505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