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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开发区[2025]060号)
以下田维军、廖耿土等五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田维军 | 5221261967****5017 | 2025年03月03日17时42分,田维军驾驶浙G603W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仙华街与美和路交叉口处,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暂扣期限至2025年03月08日止)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02月28日止)的违法行为。田维军驾驶车辆为摩托车,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负事故次要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6900194142)、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事故现场照片、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违法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话通知记录、电话查询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5】052号)等。 |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给予罚款1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08632 | 2025年05月08日 |
2 | 廖耿土 | 3307211962****6538 | 2025年03月13日13时04分,廖耿土驾驶浙G38FZ7号轻型自卸货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上徐村至厚大村支线上徐村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的违法行为。 |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50685)、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证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违法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5】052号)等。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08643 | 2025年05月08日 |
3 | 陈涛 | 3503221999****1658 | 2025年03月17日17时50分,陈涛驾驶浙GC7U8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星街与八达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陈涛驾驶车辆为摩托车。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6263)、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现场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5】052号)等。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08680 | 2025年05月08日 |
4 | 王菊兰 | 3307231964****2560 | 2025年02月20日20时55分,王菊兰驾驶浙G51220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永康街与丹溪路交叉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05月31日止)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王菊兰驾驶车辆为摩托车,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负事故次要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690019379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口基本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摩托车保险单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话通知记录、电话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5】053号)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12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给予罚款132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09041 | 2025年05月13日 |
5 | 郑水碓 | 3307211949****5412 | 2025年03月13日13时08分,郑水碓驾驶悬挂金华电动三轮车防盗备案号27311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上徐村至厚大村支线上徐村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经血液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违法行为。郑水碓驾驶车辆为摩托车。 |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54981)、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血液样本提取笔录、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违法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查验记录、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意见书、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检验鉴定委托书、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查获经过、现场音视频、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5】052号)、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南【2025】330701024号)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709144 | 2025年05月13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原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
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