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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直二[2025]047号)
以下孙永兴、熊中学等十四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孙永兴 | 360281********1414 | 2025年01月02日11时19分许,孙永兴驾驶浙G8M78Z号轻型栏板货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常春路与华金街路口处,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车斗载一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等 |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 | 330702280071390 | 2025年03月25日 |
2 | 熊中学 | 522426********3258 | 2025年01月04日03时06分许,熊中学驾驶浙G0XL60号小型轿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朝晖西路166号路段时,实施了饮酒后(酒精含量:44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违法信息查询结果、违法照片等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1200元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的处罚。 | 330702280071391 | 2025年03月25日 |
3 | 周应东 | 533023********3515 | 2025年01月04日10时26分许,周应东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常春路与双尖大道路口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车辆暂扣凭证、车架号电机号拓印、违法照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71394 | 2025年03月25日 |
4 | 李代志 | 522522********2814 | 2025年01月04日10时46分许,李代志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常春路与双尖大道路口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车辆暂扣凭证、车架号电机号拓印、违法照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71398 | 2025年03月25日 |
5 | 王东田 | 412725********8631 | 2025年01月04日11时23分许,王东田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常春路与双尖大道路口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车辆暂扣凭证、车架号电机号拓印、违法照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71400 | 2025年03月25日 |
6 | 张启福 | 341221********8995 | 2025年01月11日11时30分许,张启福驾驶浙GDB9691号小型普通客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金港大道中外运路段时,实施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等 | 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1582元的处罚。 | 330702280071406 | 2025年03月26日 |
7 | 黄香娥 | 332623********0728 | 2025年01月17日11时55分许,黄香娥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东山街孝义路路口处,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车辆暂扣凭证、车架号电机号拓印、违法照片等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300元,记9分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决定给予作出罚款500元,记18分的处罚。 | 330702280071411 | 2025年03月26日 |
8 | 蒋潇睿 | 330721********0012 | 2025年01月23日14时37分许,蒋潇睿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金港大道全季酒店门口路段时,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车辆暂扣凭证、车架号电机号拓印、违法照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71413 | 2025年03月26日 |
9 | 岑保辉 | 522326********2013 | 2025年01月23日18时43分许,岑保辉驾驶浙G2262Y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自贸大街宏业路路口处,实施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等 | 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312元的处罚。 | 330702280071415 | 2025年03月26日 |
10 | 曹继高 | 330721********1012 | 2025年01月31日18时04分许,曹继高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塘源线曹村路段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证信息查询单、车辆暂扣凭证、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违法照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决定给予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71417 | 2025年03月26日 |
11 | 何兴 | 330702********5618 | 2025年1月17日16时28分,何兴驾驶浙G3L2Z0小型普通客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金汇路九洲饭堂门口路段处,因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1500元整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300元整的处罚并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3L2Z0小型普通客车强制报废;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决定给予作出罚款1800元整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两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330702280071236
| 2025年03月18日 |
12 | 金国忠 | 330721********1813 | 金国忠驾驶浙B65X50小型轿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103省道175公里200米冯村路段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违法处理通知书、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1500元整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决定给予作出罚款1700元整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 330702280071194 | 2025年03月17日 |
13 | 刘彪 | 421202********7631 | 2024年12月26日15时32分许,刘彪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金义快速路与正涵街路口处,因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人员档案、强制措施凭证、车辆查询说明、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违法图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50元整的处罚。 | 330702280071354 | 2025年03月24日 |
14 | 胡孙册 | 330324********0016 | 2025年1月1日10时16分许,胡孙册驾驶浙CC922轻型栏板货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金园路水果市场处,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人口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查询信息、查获经过、违法图片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1500元整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决定给予作出罚款1700元整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 330702280071157 | 2025年03月14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