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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直三[2025]330703028号)

来源:直属三大队 发布日期: 2025-03-26 09:44      浏览次数:

下曹建秋等八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交警直属三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六十三和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联系人:直属三大队处罚中心警官、警官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郑阳路与金龙路交叉口西南150米,联系电话:0579-82221008)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50326

附: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事实

拟作出的处罚

法律依据

1

曹建秋

330721********4019

2025年02月09日14时40分,曹建秋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金江南街碧水园地段处,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35毫克/100毫升);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记9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2

陈秀慧

330721********3322

2025年02月11日12时32分,陈秀慧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行至桥岭线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芳田村路段处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23毫克/100毫升)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3

沈财松

330725********131X 

2025年02月07日13时18分,沈财松驾驶车牌号为浙G20RN2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府临街艺谷美术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记1分。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4

徐姗姗

330721********6028

2025年02月02日13时15分,徐姗姗驾驶车牌号为浙G3SR73的小型轿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莘移村莘美西路路段处,实施了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5

杨根良

330721********4912

2025年02月06日17时45分,杨根良驾驶车牌号为浙GW432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330国道小胖饭店处路段,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你发生交通事故后主动投案,但负有事故责任。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6

季春乾

330721********4218

2025年02月13日12时00分,季春乾驾驶车牌号为浙G718J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通桥街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35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7

周家生

413027********1416

2025年02月14日13时11分,周家生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蒋农线东豪纺织厂路段处时,实施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罚款50元;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记9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记9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8

陈晓林

330721********5413

2025年02月09日12时47分,陈晓林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乡村道路前源村路段处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67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你曾于2024年07月16日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