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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3-21 15:49      浏览次数:

市局相关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现将《金华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予以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华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

 

 

金华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1日

金华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计划完成时间及相关要求

备注

1

制定《金华市公安交管行政执法领域“优驾容错”措施》

交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调整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等依法不予处罚和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坚持过罚相当规范交通违法罚款处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1.拟订决策草案。2025年3月底前拟订《金华市公安交管行政执法领域“优驾容错”措施(草案)》。

2.公众参与。2024年3月底前,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同步通过座谈会形式听取吸收社会相关各界意见。

3.合法性审查。2024年4月底前,开展合法性审查,并组织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

4.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2025年5月底前,提交决策机关集体研究决定。决策通过后及时报备和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