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直二[2025]019号)
以下潘雪冰、高振璋等二十三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处罚中心洪警官、梁警官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博士街466号,联系电话:0579-82173937)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02月08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潘雪冰 | 522622********3031 | 2024年12月22日00时01分,潘雪冰驾驶车牌号为浙G8WB49的小型客车,沿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养源街316号路段由东往西倒车时,与上述路段的电线杆发生碰撞后又与徐家波驾驶的停放在上述路段处的车牌号为浙G936KF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浙G936KF号轻型货车与胡英勇驾驶停放在上述路段的车牌号为贵HJL681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贵HJL681的小型客车又与周裕聪驾驶的停放在上述路段的车牌号为浙G9KK89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四车受损及电线杆受损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潘雪冰实施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的。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复印件、接警单、人员档案、询问笔录、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查获经过、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00元整,记6分的处罚;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00元整,记6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3000元整,记12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 | 高振璋 | 522631********123X | 2025年1月9日16时45分许,高振璋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双河路公路管理站门口路段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加装雨棚)的违法行为。 | 车架号照片、驾驶证信息查询、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车辆信息查询、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人员档案、暂扣车辆交接凭证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整的处罚;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整的处罚;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3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80元整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3 | 代冬林 | 412326********1279 | 2025年1月10日10时34分,代冬林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鞋塘学士街与钟金路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车架号电机号照片、驾驶证信息查询、车辆信息查询、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人员档案、暂扣车辆交接凭证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整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 |
4 | 吴采晗 | 330721********7515 | 2025年1月14日10时5分许,吴采晗驾驶浙G0E59L小型轿车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汇路九州饭堂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精密智控系统预警。经查,通过电话通知追处到案的,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状态。 | 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信息查询、车辆信息查询、违法图片、人员档案、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查获经过、暂扣车辆交接凭证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600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5 | 吴政涛 | 330702********2914 | 2024年12月16日16时10分许,吴政涛驾驶浙G14N26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十八里村江东交警中队门口地方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900元整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100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6 | 陈兴国 | 512223********7976 | 2024年12月18日10时51分许,陈兴国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金东区东市南街与丹溪东路路口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信息、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整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 |
7 | 王光义 | 330721********2418 | 2024年12月25日,王光义驾驶浙G82810轻便二轮摩托车沿金义快速路由东往西行驶,17时05分许,车辆行驶至金义快速路与曹塘澧公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同向刘金星驾驶的豫ND7962重型半挂牵引车/皖SZ068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王光义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王光义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违法图片、接警单、事故认定书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00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8 | 张剑勇 | 362531********2416 | 2024年12月28日10时0分许,张剑勇驾驶浙G32310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王牌社区8牌806路口处,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300元整的处罚,记9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记1分;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500元整的处罚,记10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9 | 蒋竹林 | 330702********5615 | 2024年12月17日,徐飞驾驶粤S7PU79轻型普通货车沿社区内道路由东往西行驶,9时5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市南街金茂未来社区路口右转弯时,车辆与沿东市南街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往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市南街金茂未来社区路口的蒋竹林驾驶的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蒋竹林受伤和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蒋竹林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前后号牌均未悬挂)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查获经过、暂扣车辆交接凭证、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0 | 刘庆亮 | 372926********631X | 2024年12月24日15时6分,刘庆亮驾驶鲁RQ2868重型半挂牵引车/鲁H5NA9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在金华市金东区金义中央大道小安村互通路段处,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一百的(车货总质量81.6吨,车辆总质量限值49吨,超载32.6吨,超载66.5%)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过磅单、违法图片等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一百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11 | 章雪荣 | 330825********4511 | 2024年12月19日21时50分许,章雪荣驾驶浙H13961重型半挂牵引车/浙HM677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在金华市金东区二环南路多湖街道社坛头村处,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车货总质量72.26吨,车辆总质量限值49吨,超载23.26吨,超载47.4%)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过磅单、违法图片等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记3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12 | 李小宏 | 330702********503X | 2025年1月2日16时23分许,李小宏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光南路环城东路路口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车辆查询说明、交通违法查询记录、现场照片、人员档案、车架号电机号照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 |
13 | 赵佳欢 | 410423********9025 | 2025年1月6日11时6分许,赵佳欢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金东区金港大道与兴盛街交叉路口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车辆查询说明、交通违法查询记录、现场照片、人员档案、车架号电机号照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 |
14 | 石飞犇 | 341223********3312 | 2025年1月8日13时24分许,石飞犇驾驶皖S2Z772重型半挂牵引车/鄂A6F38挂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在金华市金东区金义中央大道浦口地段处,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一百(车货总质量86.33吨,车辆总质量限值49吨,超载37.33吨,超载76.18%)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重车及空车过磅单、违法图片、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等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一百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记6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记7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5 | 盛发祥 | 332526********5118 | 2025年1月10日9时57分许,盛发祥驾驶赣DCV675轻型仓栅式货车在金华市金东区金义中央大道浦口互通地段处,实施了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违法图片等 |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16 | 蒋伯康 | 330721********1411 | 2025年1月10日14时0分许,蒋伯康驾驶浙G5G889小型轿车沿大黄村村内道路自南向北行驶至金汇路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大黄村牌楼路口处向右转弯时,与张升玉驾驶的沿金汇路自西向东行驶的鲁UJ8009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蒋伯康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乙醇含量为:30mg/100ml)的违法行为。(经查,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 | 强制措施凭证、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图片、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鉴定委托书、鉴定文书等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700元的处罚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17 | 童毕胜 | 330702********5010 | 2025年1月11日10时4分许,童毕胜驾驶浙G93712重型自卸货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南二环东路新屋头村路段处,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以上未达百分之二百(车货总质量52.94吨,车辆总质量限值25吨,超载27.94吨,超载111.76%)的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重车及空车过磅单、违法图片、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等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以上未达百分之二百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
18 | 周雪 | 522727********4560 | 2025年1月11日17时12分许,周雪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龙翔门业红绿灯路口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车辆查询说明、交通违法查询记录、现场照片、人员档案、车架号电机号照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 |
19 | 戴和花 | 360281********5527 | 2025年1月15日20时26分许,戴和花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渔歌路蓝天之星幼儿园路段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车辆查询说明、交通违法查询记录、现场照片、人员档案、车架号电机号照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 |
20 | 石涛 | 522527********0818 | 2025年1月1日18时14分许,石涛驾驶浙G6R6Z3小型轿车在235国道853Km+300m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精密智控预警。(经查,本次违法行为发生前两年内有因同一种违法行为被处罚记录、通过电话通知追处到案、驾驶证注销可恢复) | 违法处理通知书、现场照片、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人员档案查询说明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1 | 李红涛 | 412722********873X | 2024年12月03日15时36分,李红涛驾驶沪EA029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浙GM912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在金华市金东区曹塘澧公路曹宅镇五渠塘村路段处,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一百(车货总质量75.56吨,车辆总质量限值49吨,超载26.56吨,超54.2%)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违法信息查询、重车及空车过磅单、车厢丈量说明、违法图片等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一百的违法行为,拟作出500元的处罚,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22 | 杨国华 | 432423********847X | 2024年12月12日19时20分许,杨国华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新海线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普慧涂料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04.0mg/100ml)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档案、强制措施凭证、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意见书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3 | 杨国华 | 432423********847X | 2024年12月12日19时20分许,杨国华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途经至新海线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普慧涂料路段处,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被处罚(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 104.0mg/100ml)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档案、强制措施凭证、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意见书 | 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