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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布ERDENEBAT SERGELEN等五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来源:外管科
发布日期: 2025-02-24 16: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宣布作废ERDENEBAT SERGELEN等五人所持居留许可。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ERDENEBAT SERGELEN,男,1988年6月7日出生,蒙古籍,因公普通护照号码:E3113403,持有我局签发的第103155519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8日。
ISLOMOV MATIN,男,1996年6月29日出生,塔吉克斯坦籍,普通护照号码:402538721,持有我局签发的第103144927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3月1日。
LAMRABET YOUSSEF,男,2000年2月9日出生,摩洛哥籍,普通护照号码:HI6971971,持有我局签发的第103155832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4月14日。
TEYIB MOHAMED,男,1998年3月1日出生,毛里塔尼亚籍,普通护照号码:B00374964,持有我局签发的第10315586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4月13日。
MBA ANGUE DOROTEA,女,1998年8月9日出生,赤道几内亚籍,普通护照号码:P10096467,持有我局签发的第10314510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3月12日。
该五人原系浙江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目前已退学出境,经学校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上述该五人持有的第103155519号、第103144927号、第103155832号、第103155865号、第103145108号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上述宣布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
金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