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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金东[2025]154号)

来源:金东大队 发布日期: 2025-11-13 11:42      浏览次数:

以下刘兵等十一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事实

证据材料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时间

1

刘兵

522428********3216

2025年8月23日22时12分许,王通驾驶浙GDC2466小型轿车沿低让线由北往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让线思伟汽修路段处左转借道通行时与沿低让线由南往北行驶的刘兵驾驶浙GG5U05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兵受伤以及两车损坏,物品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刘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员档案、查获经过、情况说明、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查询信息、违法图片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整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作出罚款1700元整的处罚。

330702280076452

2025年11月07日

2

陈海燕

330721********1223

2025年08月16日10时24分许,陈晓军驾驶浙GW197K号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往西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塘源线君兰家禽养殖场路段事故地点驶入塘源线时,与由陈海燕驾驶的沿塘源线在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往北行驶的浙G75951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海燕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陈海燕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违法图片、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送达回执单复印件、人员档案、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交通违法记录详细信息查询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整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作出罚款1200元整的处罚。

330702280076454

2025年11月07日

3

魏华航

341623********4414

2025年8月26日4时40分许魏华航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刚中路水果市场3号门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查获经过、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人员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查询信息、违法图片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9分;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决定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330702280076466

2025年11月10日

4

彭加兵

352224********1552

2025年9月5日10时01分许,彭加兵驾驶浙G7378X普通二轮摩托车(事发时未悬挂号牌)沿赤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上述事故路段向左变更车道时,与同向杨璐钧驾驶的浙G9SD82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彭加兵受伤,彭加兵的手机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彭加兵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违法图片、驾驶人基本信息、机动车详细信息、交通违法综合查询等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记9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1000元整的处罚,记9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记1分;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作出罚款1400元整的处罚,记19分。

330702280076465

2025年11月10日

5

杨兴富

522422********0637

2025年8月26日07时13分许,杨兴富驾驶浙G111P5号小型轿车沿江滨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江滨路与低让线路口处右转弯时与胡新荣驾驶的沿低让线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口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新荣受伤以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杨兴富实施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违法图片、驾驶人基本信息、机动车详细信息、交通违法综合查询等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600元整的处罚,记6分。

330702280076447

2025年11月07日

6

罗古学

411522********603X

2025年09月15日16时31分许,罗古学驾驶浙G11QR7小型轿车途经至金义快速路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长堰街路段处,实施了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精密智控系统预警。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违法图片、违法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记录、车辆信息查询、全国人口基本信息等。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100元整的处罚,记6分。

330702280076488

2025年11月11日

7

张伟春

330721********1410

2025年09月05日20时24分许,张伟春驾驶车牌号为浙GE1Y62小型汽车沿金瓯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瓯路文定街交叉路口时与代周驾驶车牌号为浙GD09120小型新能源汽车碰撞运动车辆,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张伟春实施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图片、驾驶人基本信息、机动车详细信息、交通违法综合查询等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1500元整的处罚,记6分。

330702280076492

2025年11月11日

8

罗细春

362527********4218

2025年8月31日18时57分许罗细春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渔歌路蓝天之星幼儿园路段处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330702280076490

2025年11月11日

9

王吉庆

142729********3613

2025年8月22日19时15分许王吉庆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十八里村路段处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330702280076489

2025年11月11日

10

徐鼎钦

330723********1911

2025年8月20日10时15分许徐鼎钦驾驶浙G2GT89小型轿车途经至金华金华市金东区海棠东镇江东镇天宁合厂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加装尾翼)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查获经过、违法图片等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330702280076491

2025年11月11日

11

金志富

330721********4816

2025年8月17日13时36分许,金志富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塘源线由西往东方向从塘源线路外右转驶入塘源线时,与沿塘源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塘源线车门塘村地段的罗玉林驾驶的车牌号为浙G8G78N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金志富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金志富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现场照片、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档案、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违法记录查询、购车收款收据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告知书、情况说明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整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作出罚款1200元整的处罚。

 

330702280076441

2025年11月06日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

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