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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金东[2025]140号)
以下金志富等二十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处罚中心洪警官、梁警官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博士街466号,联系电话:0579-82173937)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东大队
2025年10月17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金志富 | 330721********4816 | 2025年8月17日13时36分许,金志富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塘源线由西往东方向从塘源线路外右转驶入塘源线时,与沿塘源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塘源线车门塘村地段的罗玉林驾驶的车牌号为浙G8G78N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金志富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金志富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金志富驾驶的车辆为电驱动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且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现场照片、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档案、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违法记录查询、购车收款收据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告知书、情况说明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整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200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 | 唐啟水 | 432923********2118 | 2025年9月2日12时53分唐啟水驾驶车牌号为浙G3R28F小型汽车,沿金东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东路金东新村35号9单元路段时,碰撞到金东新村内部道路上的中央隔离护栏,发生事故后唐啟水驾车驶离现场。在该事故中,唐啟水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经查,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事故饮酒、事故发生后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违法图片、驾驶人基本信息、机动车详细信息、交通违法综合查询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00元整的处罚;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0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3 | 彭加兵 | 352224********1552 | 2025年9月5日10时01分许,彭加兵驾驶浙G7378X普通二轮摩托车(事发时未悬挂号牌)沿赤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上述事故路段向左变更车道时,与同向杨璐钧驾驶的浙G9SD82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彭加兵受伤,彭加兵的手机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彭加兵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彭加兵驾驶的属于用电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
|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违法图片、驾驶人基本信息、 机动车详细信息、交通违法综合查询等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记9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整的处罚,记9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记1分;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400元整的处罚,记19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3 | 杨兴富 | 522422********0637 | 2025年8月26日07时13分许,杨兴富驾驶浙G111P5号小型轿车沿江滨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江滨 路与低让线路口处右转弯时与胡新荣驾驶的沿低让线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口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新荣受伤以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杨兴富实施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经查,事故发生后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违法图片、驾驶人基本信息、机动车详细信息、交通违法综合查询等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600元整的处罚,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4 | 罗古学 | 411522********603X | 2025年09月15日16时31分许,罗古学驾驶浙G11QR7小型轿车途经至金义快速路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长堰街路段处,实施了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精密智控系统预警。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违法图片、违法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记录、车辆信息查询、全国人口基本信息等。 |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整的处罚,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
5 | 张伟春 | 330721********1410 | 2025年09月05日20时24分许,张伟春驾驶车牌号为浙GE1Y62小型汽车沿金瓯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瓯路文定街交叉路口时与代周驾驶车牌号为浙GD09120小型新能源汽车碰撞运动车辆,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张伟春实施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经查,事故发生后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图片、驾驶人基本信息、机动车详细信息、交通违法综合查询等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00元整的处罚,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6 | 李朋明 | 362228********2839 | 2025年9月11日09时01分许,李朋明驾驶浙GJ8P6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环城东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该 路段,超越前方同向同车道孙小兰驾驶的浙G909H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孙小兰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李朋明实施 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经查,李朋明驾驶的属于用电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 |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违法图片、驾驶人基本信息、机动车详细信息、交通违法综合查询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整的处罚;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104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040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7 | 张伍龙 | 433127********3618 | 2025年9月9日17时10分许,张伍龙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金园路851号路段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违法图片、车架号照片、驾驶证信息查询、车辆查询说明、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人员档案、暂扣车辆交接凭证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整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 |
8 | 陈浩然 | 331127********331X | 2025年9月12日22时30分许,陈浩然驾驶浙G9371K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滨河路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陈浩然驾驶的机动车为电驱动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违法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违法图片、查获经过、驾驶证信息查询、车辆信息查询、人员档案、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00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9 | 管艳航 | 522428********0076 | 2025年9月15日11时26分许,管艳航驾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纵二路与横二路路口处,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车厢载人(驾驶位2人,车斗6人)的(6至10人)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送法方式确认书、机动车查询说明、驾驶证信息查询、违法图片、人员档案、车架号和电机号照片、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暂扣车辆交接凭证等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记9分;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车厢载人的(6至10人)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200元整的处罚,记9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0 | 熊海平 | 511602********0312 | 2025年9月2日13时20分许,熊海平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清源街四海名门路段处,因操作不当,与停在上述地方的赵冲驾驶车牌号为浙G58TS3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车损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熊海平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熊海平驾驶的机动车为电驱动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轻微事故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等危害后果。 | 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送法方式确认书、查获经过、暂扣车辆交接凭证、接警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机动车查询说明、驾驶人查询信息、违法图片、人员档案、车架号和电机号照片、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整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200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1 | 汤雄杰 | 330721********2912 | 2025年9月1日20时59分许,汤雄杰驾驶浙G31S00小型轿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十八里村立交桥下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改装灯光颜色)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人员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查询信息、违法图片等 |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拟作出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1330元的处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730元的处罚,记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2 | 张天红 | 412929********1442 | 2025年9月11日11时30分许,于洪晖驾驶浙GDP9111小型轿车沿赤松路由北往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赤松路猛士店路段右转时,与对向张天红驾驶的沿赤松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往北行驶的浙GG1142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张天红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张天红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张天红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该车属电动普通二轮摩托车。 | 强制措施凭证、情况说明、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人员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查询信息、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3 | 吴登赢 | 330327********1732 | 2025年9月9日10时0分许,吴登赢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沿自贸大街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鞋塘自贸大街与华发路岔口,与沿华发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鞋塘自贸大街与华发路岔口后右转弯驶入自贸大街的叶俊奇驾驶的浙G2P3Q5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吴登赢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吴登赢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吴登赢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发生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该车属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 | 强制措施凭证、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情况说明、人员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信息、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查询信息、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9分;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4 | 单洪飞 | 341224********0913 | 2025年05月10日,单洪飞驾驶皖SPL738号轻型仓栅式货车沿G235新海线自西往东行驶,11时27分许,车辆行驶至G235新海线864公里600米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西前路村口路段处超车时,与前方道路右侧同向行驶的由宋旭芬驾驶的金华0683525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旭芬受伤及电动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在此事故中,单洪飞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接警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当事人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公安网相关信息核查资料、检验鉴定意见、监控视频录像、过磅记录、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证实。 | 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十八条第一款,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15 | 印贵化 | 430822********9492 | 2025年9月13日16时43分许,印贵化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釜阳街与松溪路路口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信息、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整的处罚。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 |
16 | 金伟龙 | 330702********4414 | 2025年9月15日19时49分许,金伟龙驾驶浙G92L82小型轿车途经至金东区金义快速路k1金义快速路1公里11米人脸卡口处,实施了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整的处罚,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
17 | 吕金卫 | 530328********1530 | 2025年9月7日22时31分许,吕金卫驾驶浙GW0P59轻型栏板货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上下叶至金义南线路段处,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车厢上载1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300元整的处罚,记9分;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整的处罚,记3分。以上处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800元整的处罚,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8 | 章旭央 | 332526********5126 | 2025年9月1日16时38分许,章旭央驾驶浙G2TF26小型轿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金义东公路下宅4K人脸卡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章旭央本次违法发生前两年内有因同一种违法行为被处罚记录。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 违法处理通知书、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00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19 | 施顺根 | 330721********1911 |
2025年8月13日7时30分许,张亮亮驾驶鲁AT3E80(临)重型自卸货车沿事发道路由北往南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塘二村南工地地段右转弯时与路边同向行驶的施顺根驾驶的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施顺根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施顺根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查获经过、暂扣车辆交接凭证、违法图片等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9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20 | 项珍美 | 520203********3665 | 2025年8月14日,范军凯驾驶浙GDZ1832小型新能源汽车,沿235国道快车道由东往西行驶,16时44分许,车辆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235国道与下岩线交叉路口时,与项珍美驾驶沿下岩线由北往南行驶右转至235国道与下岩线交叉路口的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项珍美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项珍美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项珍美驾驶的车辆为电驱动轻便二轮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驾驶员违法信息查询、接警单、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送达回执、查获经过、暂扣车辆交接凭证、情况说明、违法图片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拟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