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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的公告(金公交直一[2025]001号)
来源:直属一大队
发布日期: 2025-01-06 16:25 浏览次数:
以下孙振良和陈双净等六位机动车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在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至今未在法定期限内(十五日内)接受处理。请以下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陈警官、钱警官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1266号,联系电话:0579-82471389)接受处理,公告期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作出处理。(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01月06日
附:
序号 | 姓名 | 驾驶证号 | 序号 | 姓名 | 驾驶证号 |
1 | 孙振良 | 3203221999****4030 | 2 | 陈双净 | 5002321997****253X |
3 | 曾继清 | 3307211962****6610 | 4 | 王有福 | 3326031967****4379 |
5 | 徐伟平 | 3308811995****1910 | 6 | 吴岩 | 3422221990****7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