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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的公告(金公高速二〔2025〕001号)
来源:高速交警支队
发布日期: 2025-01-24 09:45 浏览次数:
以下陈成斌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请以下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金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张警官、周警官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岭下镇G25长深高速岭下朱收费站副站旁,联系电话:0579-89157878)接收处理。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25年1月24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1 | 陈成斌 | 330722********8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