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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图表版)

来源:法制支队 发布日期: 2025-01-24 16:13       浏览次数: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150Q/2025-00073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1-23 发布日期: 2025-01-24

《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公通字2025〕2号)已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金华公安局对2024年12月1日之前制定下发的13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主要内容

决定保留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

部分条款废止的

部分条款修改的

5

8

0

0

注:未列入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废止、失效文件及理由

(一)《金华市区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金公办〔2019〕47号)、《金华市推行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建设工作方案》(金公办〔2017〕88号)、《金华市全面推行出租房屋智能化管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金公通字〔2017〕44号)三个文件因整治或建设时间到期,自动失效。

(二)《金华市区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户实施细则》(金公通字〔2015〕78号)废止,理由为:文件中涉及内容已由《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户口迁移登记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45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迁移条件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17号)中的相关规定代替,以新规定为准。

(三)《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金公通字〔2014〕53号)、《金华市公安局关于保留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金公通字〔2015〕16号)、《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公通字〔2020〕23号)、《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公通字〔2022〕38号)废止,理由: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保留、废止或失效以本次清理结果为准。

四、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公安

解读人:孙康伟

联系电话:8251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