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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直三[2024]140号)

来源:直属三大队 发布日期: 2025-01-10 14:21      浏览次数:

以下黄新友十一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被处罚人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时间

1

黄新友

330721********1415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罚款1500元。

330703290060475

2024年12月20日

2

陈洪全

330702********2915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1400元。

330703290060474

2024年12月20日

3

王德宇

230225********531X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6770A 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罚款600元。

330703290060574

2024年12月30日

4

徐跃明

330721********3918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罚款700元。

330703290060664

2025年01月03日

5

郭天旺

130632********7212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1700元。

330703290060661

2025年01月03日

6

宋继

330721********361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

罚款100元。

330703290060721

2025年01月08日

7

严剑钢

330822********0034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罚款1500元。

330703290060696

2025年01月07日

8

刘杰

130402********3338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事故。

罚款1000元。

330703290060705

2025年01月07日

9

王梅珍

433027********3229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罚款500元。

330703290060717

2025年01月08日

10

张雨良

330727********3913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罚款200元。

330703290060654

2025年01月03日

11

叶德峰

330721********0211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罚款1500元。

330703290060651

2025年01月03日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江北处罚中心(联系地址:金华市丰亭西路509号,联系电话:82303199)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50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