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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日期: 2024-05-29 09:30      浏览次数: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管治危害社会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人员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2、负责为在押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躯体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

3、负责收治吸毒成瘾严重的代拘留人员。

4、依法转递法律文书和诉讼材料,开展犯罪线索深挖获取工作。

5、开展戒毒人员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

6、完成金华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预算包括:所本级预算、是金华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

二、2023年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收支总预算2252.52万元。

(二)关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收入预算2252.5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0.8万元,增长9.3%,主要是人员浮动和项目有所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9.27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85.6%;事业收入323.25万元,占14.4%;

(三)关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支出预算2252.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0.82万元,增长9.3%,主要是人员浮动和项目有所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78.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34.47万元,占68.1%;日常公用支出149.08万元,占6.6%;项目支出568.97万元,占25.3%。

(四)关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9.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29.2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5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万元。

(五)关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29.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9.64万元,增长17.0%,主要是人员增加和项目增加经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1654.85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09万元,占5.2%;卫生健康(类)支出42.82万元,占2.2%;住房保障(类)支出130.5万元,占6.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1594.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1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内部培训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事业运行(项)47.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0.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3.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均无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7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2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戒毒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1.14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待处置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7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内部培训费等。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事业运行(项):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政设施建设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缴纳。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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