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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直二[2024]037号)

来源:直属二大队 发布日期: 2024-03-13 17:41      浏览次数:

以下宋治永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事实

证据材料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时间

1

宋治永

341227********8754

2024年1月16日15时50分许,宋治永驾驶的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海棠东路与东湄街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车厢上载1人,已卸载)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查询结果、驾驶人查询结果、违法图片、暂扣车辆交接凭证、人员档案、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100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330702280063016

2024年3月12日

2

陈加春

330702********0812

2024年1月18日0时23分许,陈加春驾驶浙G555P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东路东关菜场路段,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的违法行为。

驾驶证信息查询、车辆信息查询、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人员档案、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整,记12分的处罚

330702280063018

2024年3月12日

3

杨勇

513621********3319

2024年1月10日18时0分许,杨勇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途经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康济街福泰隆路段处,实施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前后均未悬挂)的违法行为。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接警单、情况说明、其他图片资料、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全国常住人口信息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50元整的处罚

330702280063037

 

 

2024年3月12日

4

盛卸清

330721********5014

2023年12月16日11时35分许,盛卸清驾驶浙G28239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途径金华市金东区任芳街十二里光头饭店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违法图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信息、前科材料、事故认定书复印件、车辆信息、全国常住人口信息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

330702280063024

2024年3月12日

5

田英睿

520102********1610

2023年12月14日16时52分许,田英睿驾驶浙AWU360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金华市金东区复兴街与赤山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信息查询、违法图片、全国常住人口信息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

330702280063022

2024年3月12日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