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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25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01 14:46      浏览次数:

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限开放烟花爆竹燃放的建议》收悉,经金华市公安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自1996年元旦开始,参照上海、北京等城市的做法,在中心城区全面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自2015年以来,又在“市区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市本级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通过多年的努力,金华市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消防管辖火灾事故也明显下降。以除夕至正月十五为统计时段,2018年PM2.5浓度为31微克,火灾事故122起, 2019年PM2.5浓度为34微克,火灾91起;2020年PM2.5浓度为19微克,火灾7起。可以说禁燃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支持。特别是《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施行后,法律层面上市本级已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燃禁售成果不断巩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和遵守禁燃规定的意识不断增强。

(一)我市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背景。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民间长期以来形成的、用以表达喜庆欢乐等心理的一种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烟花爆竹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燃放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逐渐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一是噪音扰民。“一处爆竹响,满城皆惊醒”,烟花爆竹的燃放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对那些面临考试的学生、生病的患者以及老人、儿童来说,更是一种折磨。二是环境污染。鞭炮响过,烟雾弥漫,浓重、刺鼻的火药味既污染空气,也影响身体健康,特别是燃放后产生的大量废纸屑,既影响城区环境卫生,也损害了城市对外形象。2014年除夕晚12点,金华十五中站点检测到的PM2.5浓度高达每立方米1798微克,严重污染程度一度达到爆表,指数为全省最高。三是安全威胁。烟花爆竹是危险品,无论是生产、存储,还是销售、燃放环节,都存在很大危险,这方面的事例和教训数不胜数,如:2015年永康市象珠镇发生的“2.19”事故,造成5死1伤,教训惨痛。四是引发火灾。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2013年至2015年期间,我市共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事故20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3万余元。

(二)我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立规立法过程。2016年,《金华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5号令)(以下简称“55号令”)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2018年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修改后的《金华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8号令)(以下简称“58号令”),市民对“58号令”也普遍认可。2019年,根据市主要领导及市人大要求,“58号令”政府规章上升到地方性法规工作列入我市2019年立法计划,由我局负责起草工作。此前,省内杭州、宁波、湖州已经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出台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我局在前期充分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3月12日,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规定,将《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附金华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及附注稿等提请至市政府审议。2020年1月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县(市)间还存差异。截至目前,全市先后已有8个县(市、区)实行全域全时段双禁,但义乌和武义(已有双禁意向)的城市建成区外区域尚未规定禁售禁燃,周边交界的龙游等区域也存在同样情况,造成周边烟花偶有流入和发生违规燃放案件。二是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还未全民所向。从2020年度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查处情况看,永康、义乌和东阳较多,分别是36起、31起和9起,占全市总数70.4%。这也反映出少部分市民群众对我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存在不熟悉或存侥幸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夯实群众基础。“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很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表示,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而是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为更好地守护“金华蓝”,公安机关将继续会同教育、宣传等部门,依托“网格+警格”社会综合治理优势,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信息”的宣传引导力度,全面宣传“双禁”工作的意义,尽广泛地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同时,不断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如:清明时节期间,提倡以敬献鲜花的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又如:春节期间以电子鞭炮取代传统烟花爆竹;目前,上述倡议已普遍为广大市民群众所接受。

(二)强化违规处罚打击,加强警示教育。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双禁”区域内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执法,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促使执法效果最大化。同时,根据省安委办关于《严厉打击涉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11号)要求,依公安机关职责,将冷光烟花纳入道路运输许可范围,严厉打击运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三)适时组织调查调研,响应民声民意。当前,部分市民群众有限时、定点开放烟花爆竹及全市各地统一规定等的呼声。对此,一是按照《规定》,政府或其他组织确需在禁燃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条件和程序,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二是我们将适时邀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各阶层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征求与会者关于《规定》贯彻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按法定程序提请至市人大修订《规定》。同时,积极推动义乌、武义加快双禁工作步伐,力争早日实现全市统一。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金华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