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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2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电动三轮车在金华市区一环内限行的建议》收悉,经金华市公安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市本级约有电动三轮车5000多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这些车基本都可归类为机动车中的轻便三轮摩托车,而在日常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中发现,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闯红灯、违法驶入机动车道、违法载人、逆向行驶、超长超高超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随处可见,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但因许多电动三轮车用于邮件、快件收寄和投递,在市区大范围限行,会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前期我市交警部门,按照“遏增量、减存量”的原则,确定市区5条电动三轮车常态严管限行路段,即每天早7时至晚10时之间,禁止电动三轮车(含已备案登记的)驶入八一南街(环城南路以北段)、双龙南街(环城南路以北段)、八一北街、回溪街、李渔路(八一南街至双龙南街路段),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下步,我市交警部门将结合“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行动,继续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逐步减少电动三轮车存量,有效减少电动三轮车违法行驶乱象,有效减少涉及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事故。
一、加强源头管理。联合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排查电动三轮车销售点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情况,对存在非法组装、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电动三轮车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告知销售商应在销售点显著位置公示销售产品的公告目录,向消费者书面承诺其销售的电动三轮车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在市区销售不合格的电动三轮车产品。
二、严格路面管理。分析研判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事故多发的时段、区域,合理调整勤务,集中优势警力开展现场查处。对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非法改装的三轮摩托车,依法予以扣留,并依法处罚。同时,加强对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违法驶入机动车道、违法载人、逆向行驶、超长超高超宽运输、驶入限行路段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双微一抖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电动三轮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宣传,并邀请媒体进行正面报道,掌握舆论导向。通过现场报道、违法曝光等方式,强化对违法行为人的震慑效果。
四、强化快递外卖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联合邮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快递外卖电动三轮车按“一建立、三落实、五统一、强监管”的要求,做好通行管理,提升快递外卖行业员工安全出行意识,强化文明出行观念。一建立:建立驾驶人学习管理制度。三落实: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管理 “主体责任”;二是落实行业自律;三是落实驾驶人“直接责任”。五统一:一是统一外观标识;二是统一编码管理;三是统一购买保险;四是统一车辆规格;五是统一作业着装。强监管:将从事城市作业的快递外卖电动三轮车纳入金华市电动自行车物联网防盗工程等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金华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