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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直一[2023]139号)
以下卢代敏、程灿等十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卢代敏 | 5201211994****4428 | 2023年7月11日14时10分,卢代敏驾驶牌号为贵A3S13Y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与宾虹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有效期至2023年02月20日止)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4633)、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人车合照、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结果、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1号)等 | 罚款5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498 | 2023年8月7日 |
2 | 程灿 | 3623231993****0719 | 2023年6月13日16时21分,程灿驾驶牌号为赣E10B55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双龙南街与和信路交叉路口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后排座椅拆除)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4302)、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人车合照、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1号)等 | 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497 | 2023年8月7日 |
3 | 项占卫 | 3307021973****4716 | 2023年6月14日10时44分,项占卫驾驶牌号为浙GN8P29的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二环南路与仙华南街交叉路口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后排座椅拆除)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4362)、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人车合照、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1号)等 | 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495 | 2023年8月7日 |
4 | 朱曦 | 5224261977****0078 | 2023年06月06日09时09分,朱曦驾驶浙G792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浙GY198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在金华市开发区兰贺线19公里400米路段处,实施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挂车车厢两侧加装60厘米高栏板)的、机动车号牌不清晰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4410)、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5号)等。 | 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550 | 2023年8月10日 |
5 | 董胜杰 | 3412811993****1057 | 2023年06月06日09时06分,董胜杰驾驶豫PM025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KKA66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在金华市开发区兰贺线19公里400米路段处,实施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挂车车厢两侧加装20厘米高栏板)的、机动车号牌不清晰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4409)、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5号)等。 | 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551 | 2023年8月10日 |
6 | 范春喜 | 3307211957****5934 | 2023年06月06日15时08分,范春喜驾驶无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汤苏线2公里200米开发区汤溪镇方舱医院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58mg/100mL)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1243)、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查验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违法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鉴定结论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检验鉴定委托书、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浙江共安车鉴(2023)JH652、查验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5号)等。 | 罚款14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561 | 2023年8月10日 |
7 | 邓少杰 | 4206821973****3070 | 2023年06月06日16时06分,邓少杰驾驶无号牌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在金华市八达中路与石城街交叉口处,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1059)、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机动车整车公告查询截图、拓印表、查验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5号)等。 | 罚款7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553 | 2023年8月10日 |
8 | 郑小最 | 3307211991****2437 | 2023年06月10日01时24分,郑小最驾驶浙G9Q8N7号小型越野客车,在金华市和信路549号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77mg/100mL)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1095)、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违法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单、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5号)等。 | 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555 | 2023年8月10日 |
9 | 王缙荣 | 3307021971****2010 | 2023年06月10日01时02分,王缙荣驾驶浙G1302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江南开发区和信路492号路段处,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4493)、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5号)等。 | 罚款55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556 | 2023年8月10日 |
10 | 喻雪飞 | 5002431995****1590 | 2023年06月10日01时04分,喻雪飞驾驶浙GP3Y00号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和信路510号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44mg/100mL)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01月31日止)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1068)、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违法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单、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证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35号)等。 | 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21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4558 | 2023年8月10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