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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直三[2023]075号)
以下汪金华、曾现侠等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交警直属三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六十三条和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联系人:直属三大队处罚中心胡警官、童警官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郑阳村路口,联系电话:0579-82221008)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3年05月26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汪金华 | 330721********5316 | 2023年03月24日10时40分,汪金华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马泉线出口中猪厂弯道处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 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2 | 曾现侠 | 413027********4444 | 2023年04月02日17时19分,曾现侠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金龙路二环西路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3 | 李秋玲 | 410221********7142 | 2023年04月02日10时32分,李秋玲驾驶车牌号为无的电动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金安公路牌楼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50元。 |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4 | 陈荣兵 | 362321********6218 | 2023年04月01日10时34分,陈荣兵驾驶车牌号为赣EBF73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虹戴公路与蒋罗公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警告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
5 | 曹旭 | 330702********1213 | 2023年04月02日10时04分,曹旭驾驶车牌号为浙K6R65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虹戴公路与蒋罗公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
6 | 徐俊杰 | 330721********6015 | 2023年04月08日11时17分,徐俊杰驾驶车牌号为浙G90RE0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虹戴公路与蒋罗公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7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7 | 徐俊福 | 330721********4917 | 2023年04月02日12时16分,徐俊福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蒋农线琅琊小学路段处,实施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8 | 戴红海 | 330721********5714 | 2023年04月01日10时09分,戴红海驾驶车牌号为浙GD38070的小型轿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虹戴公路与蒋罗公路口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记1分。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
9 | 叶建军 | 330702********5312 | 2023年04月15日11时34分,叶建军驾驶车牌号为浙G8989T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安下线7KM+850M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记1分。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
10 | 周维芳 | 440882********3743 | 2023年04月13日09时28分,周维芳驾驶车牌号为无的电动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金龙路与华龙南街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50元。 |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11 | 盛桂琦 | 330721********5012 | 2023年04月14日12时30分,盛桂琦驾驶牌号为无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蒋农线上盛村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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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应小和 | 330781********0715 | 2023年04月13日02时15分,应小和驾驶车牌号为浙GB7H80的小型轿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330国道万里扬地段处时,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700元,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13 | 张小旺 | 3416211********5114 | 2023年04月01日10时50分,张小旺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雅畈镇新中街与文明街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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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倪巧云 | 520202********5209 | 2023年04月01日11时04分,倪巧云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白汤下线金杰铝业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3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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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李文清 | 412828********2117 | 2023年04月01日11时00分,李文清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雅畈镇雅新中街与文明路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16 | 梁绍桃 | 332621********2698 | 2023年04月08日10时18分,梁绍桃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蒋堂交管站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17 | 盛土寿 | 330721********501X | 2023年04月08日12时38分,盛土寿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上盛村路段处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