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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直三[2023]075号)

来源:直属三大队 发布日期: 2023-05-26 14:22      浏览次数:


下汪金华、曾现侠等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交警直属三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六十三和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联系人:直属三大队处罚中心警官、警官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郑阳村路口,联系电话:0579-82221008)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30526

附: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事实

拟作出的处罚

法律依据

1

汪金华

330721********5316

2023年03月24日10时40分,汪金华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马泉线出口中猪厂弯道处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 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2

曾现侠

413027********4444

2023年04月02日17时19分,曾现侠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金龙路二环西路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3

李秋玲

410221********7142

2023年04月02日10时32分,李秋玲驾驶车牌号为无的电动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金安公路牌楼路段处,实施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50元。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4

陈荣兵

362321********6218

2023年04月01日10时34分,陈荣兵驾驶车牌号为赣EBF73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虹戴公路与蒋罗公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警告处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5

曹旭

330702********1213

2023年04月02日10时04分,曹旭驾驶车牌号为浙K6R65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虹戴公路与蒋罗公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6

徐俊杰

330721********6015

2023年04月08日11时17分,徐俊杰驾驶车牌号为浙G90RE0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虹戴公路与蒋罗公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7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7

徐俊福

330721********4917

2023年04月02日12时16分,徐俊福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蒋农线琅琊小学路段处,实施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8

戴红海

330721********5714

2023年04月01日10时09分,戴红海驾驶车牌号为浙GD38070的小型轿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虹戴公路与蒋罗公路口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记1分。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9

叶建军

330702********5312

2023年04月15日11时34分,叶建军驾驶车牌号为浙G8989T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安下线7KM+850M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记1分。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10

周维芳

440882********3743

2023年04月13日09时28分,周维芳驾驶车牌号为无的电动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金龙路与华龙南街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50元。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11

盛桂琦

330721********5012

2023年04月14日12时30分,盛桂琦驾驶牌号为无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蒋农线上盛村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12

应小和

330781********0715

2023年04月13日02时15分,应小和驾驶车牌号为浙GB7H80的小型轿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330国道万里扬地段处时,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700元,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13

张小旺 

3416211********5114

2023年04月01日10时50分,张小旺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雅畈镇新中街与文明街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14

倪巧云

520202********5209

2023年04月01日11时04分,倪巧云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白汤下线金杰铝业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3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15

李文清

412828********2117

2023年04月01日11时00分,李文清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雅畈镇雅新中街与文明路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16

梁绍桃

332621********2698

202304081018分,梁绍桃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蒋堂交管站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17

盛土寿

330721********501X

202304081238分,盛土寿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上盛村路段处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