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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直二[2023]060号)
以下李琳勇等五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李琳勇 | 330702********5015 | 2023年1月5日20时2分许,李琳勇驾驶浙G27DW6小型轿车沿李渔东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与东市南街交叉口路段时撞上中央隔离护栏后,护栏撞到傅盛林停在等红绿灯的浙G76L01小型轿车,造成车辆及中央隔离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在该交通事故中,李琳勇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机动车查询结果、驾驶人查询结果、违法图片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1900元整并处拘留13日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整并处拘留8日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罚款2900元整并处拘留20日的处罚。 | 330702280056930 | 2023年03月06日 |
2 | 王杰 | 422325********1857 | 2022年12月18日02时26分许,王杰驾驶无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沿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府前路由西往东行驶到聚家美丽园路段时,与郑子安驾驶的停放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府前路聚家美丽园路段的车牌号为浙G90ZA3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后浙G90ZA3小型客车又与该路段的共享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在该交通事故中,王杰实施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机动车查询结果、驾驶人查询结果、违法图片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1900元整并处拘留13日的处罚;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1900元整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罚款4000元整并处拘留13日的处罚。 | 330702280056958 | 2023年03月07日 |
3 | 袁伟 | 340421********3011 | 2022年12月27日20时16分许,袁伟驾驶车牌号为皖DS7518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东山街稻米香传统菜门口起步时,撞到龚云军停在边上的浙GFC2111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车损的交通事故,在该交通事故中,袁伟实施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机动车查询结果、驾驶人查询结果、违法图片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1900元整并处拘留13日的处罚。 | 330702280056956 | 2023年03月07日 |
4 | 索志仙 | 330703********4728 | 2022年5月26日6时10分许,索志仙驾驶无号牌(备案号牌为金华05871号)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沿存统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存统路与环城东路岔口以东地段,跨越导流线区域左转时,与在导流线区域内由东往西直行的张连菊驾驶的号牌为义务816967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张连菊受伤以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索志仙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 违法处理通知书、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查询系统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罚款12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6923
| 2023年03月06日 |
5 | 刘建葵 | 360430********2115 | 2022年12月22日8时47分许,蒋美云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沿东孝街道山垅头社区内东西向道路由西往东行驶至金华市金东区山垅头村西09幢房屋东南角路口时,视线受停放在路口西侧的张焜熔驾驶的浙AA35757小型轿车和钱俊丽驾驶的浙G3CB78小型轿车遮挡,致使其与沿山垅头社区内由南往北方向行驶直线通过事发路口的刘建葵驾驶的浙G97NC6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蒋美云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刘建葵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 | 违法处理通知书、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查询系统等。 |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作出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1900元整的处罚 | 330702280056945 | 2023年03月06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