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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直三[2023]146号)

来源:直属三大队 发布日期: 2023-12-12 14:56      浏览次数:


以下徐维等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六十三和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联系人:直属三大队江北处罚中心朱妍警官 地址:金华市丰亭西路509号,联系电话:82303199)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31212

附:

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事实

拟作出的处罚

法律依据

徐维

330721********1914

2023年10月07日14时52分,徐维驾驶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与中山路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赵海龙

341622********4917

2023年10月16日10时20分,赵海龙驾驶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清风公园园内道路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邓心侠

342125********7628

2023年10月16日15时21分,邓心侠驾驶牌号为浙G47638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解放西路兴达建设工地路段处,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记9分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方福良

330702********3519

2023年10月14日10时40分,方福良驾驶牌号为浙G0T507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骆家塘街与二环北路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300元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0T507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罚款300

以上合并拟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0T507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拟罚款6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曹德忠

330721********1419

2023年10月03日09时40分,曹德忠驾驶车牌号为浙G8298G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与回溪街交叉路口处,实施了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300元;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元;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拟罚款312元;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221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肖成尧

500243********1739

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肖成尧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二环北路骆家塘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使用浙GKK99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300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收缴使用的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浙GKK991,罚款25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不予处罚;

以上合并拟收缴使用的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浙GKK991,罚款28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郭赛

411381********7413

2023年10月24日15时18分,郭赛驾驶车牌号为豫RC22C9的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二环北路金粮街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后排座椅拆除)的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朱勇

362424********6417

2023年10月24日15时55分,朱勇驾驶车牌号为浙G0J0B9的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二环北路与金粮街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后排座椅拆除)的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章威

332526********5152

2023年10月24日09时59分,章威驾驶车牌号为浙GDS503的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二环西路下张家村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拆卸座椅)、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记1分;

以上合并拟罚款400元,记1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程韩俊

341221********5450

2023年10月21日09时45分,程韩俊驾驶牌号为浙G29TW3的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东市街万佛塔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拆装座椅)的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谢乾启

522501********7050

2023年10月10日11时42分,谢乾启驾驶牌号为浙G6K97S的轻型厢式货车,在金华市婺城区解放西路与回溪街交叉路口处,实施了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记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蒋应庭

330719********5114

2023年10月20日14时58分,蒋应庭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二环北路迎宾大道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1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徐殿龙

341124********6417

2023年10月27日11时28分,徐殿龙驾驶车牌号为皖MX6H99的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二环北路金粮街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拆除座椅)的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张辉阳

330724********3512

2023年10月29日14时55分,张辉阳驾驶车牌号为浙G25207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二环北路与迎宾大道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1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倪晓鸯

330781********4827

2023年09月08日12时29分,倪晓鸯驾驶车牌号为浙G1H3H4的小型轿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中心医院露天停车场内,实施了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记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王寿博

330702********1213

2023年10月24日11时20分,王寿博驾驶车牌号为浙GED931的小型轿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长湖路与盛会街交叉路口,实施了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记6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记1分;

以上合并拟罚款1700元,记7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王兴聪

532123********4711

2023年10月26日12时20分,王兴聪驾驶车牌号为浙G0788Q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婺城区金竹路与婺州街路口处,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罚款1200元,12分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元;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记1分;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拟罚款312元;

以上合并拟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拟罚款1812元,1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严武剑

330721********2911

2023年10月19日22时05分,严武剑驾驶车牌号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行至金华市丹光东路科贸学院路段处,实施了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记6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记9分;

以上合并拟罚款1700元,记1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邱宇杭

330702********5611

2023年10月16日01时30分,邱宇杭驾驶牌号为浙GDS7269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婺城区罗电线11公里600米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徐文杰

330703********1214

2023年10月28日13时38分,徐文杰驾驶牌号为浙G737P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后城里街花拾间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3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陈根金

330721********6718

2023年10月30日14时40分,陈根金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工贸街与易通路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24mg/100ml)、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1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王建春

330702********0414

2023年10月31日19时57分,王建春驾驶车牌号为浙G2675K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北山路浙师大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为79mg/100m)的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300元;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2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1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钟云芽

362424********6434

2023年10月20日23时02分,钟云芽驾驶牌号为浙GR3A99的小型越野客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二环北路绿城御园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罚款700元;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500元;

以上合并拟罚款2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