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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速裁法庭“快车道” 跑出刑事审判“加速度”
“现在当庭宣判,被告人……”10月27日上午11时许,随着庄严的法槌声敲响,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办理的陈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金华开发区一体化速裁法庭审理完毕。从当事人报案到当庭宣判,历时仅32个小时。
10月25日晚上8时许,金华开发区苏孟乡永法寺村民报警称家中7000元被盗。经侦查,次日凌晨3时民警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后带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审查,陈某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赃款。
因该案件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要求,根据“一站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安排陈某同律师会见,并立刻联系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婺城区人民法院启动速裁程序。
11月27日上午11时许,在金华开发区一体化速裁法庭,婺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法庭重点审理了被告人对被指控犯罪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在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庭当庭作出判决。
“刑事速裁法庭可实现轻微刑事案件‘侦诉审’环节全程提速,不仅有效节省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资源,同时也更好地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悦说。为保障速裁办案机制规范化运行,公检法三家单位在“集中移送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审理判决”上达成共识,共同制定了《关于一站式办理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实施办法》,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适用案件范围、办理流程和时限等,为这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速裁法庭自7月中下旬启用以来,已开庭审理判决76件刑事案件,标志着轻微刑事案件全面转入速裁法庭“快车道”。“在江南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一站式’简案快办速裁法庭平台,检察机关、法院均派专人入驻,侦诉审‘一站式’办案,最大程度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办理时间,提升办案效率,是合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有力写照。”执法监督中心副主任薛金元说。
刑事速裁法庭的启用,不仅促进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案件质效的提升,也是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