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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2023】132号)

来源: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日期: 2023-11-20 15:41      浏览次数:

下徐广宇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事实

证据材料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时间

1

徐广宇

3307211985****1954

2023年9月4日7时55分,徐广宇驾驶牌号为浙G5A03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与李渔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强制报废期至2023年01月11日止)违法行为。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3256)、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车合照、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2023】129号)等

对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5A03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给予罚款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两年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330700210052260

2023年11月20日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