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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直一[2023]190号)
以下李飘、彭雅玲等七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李飘 | 4202221994****6728 | 2023年09月08日11时07分,李飘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李渔路与兰溪街交叉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3472)、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查验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83号)等。 | 罚款4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5792 | 2023年11月17日 |
2 | 彭雅玲 | 3602811991****4380 | 2023年09月08日07时56分,彭雅玲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与李渔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3340)、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查验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83号)等。 | 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5791 | 2023年11月17日 |
3 | 邹继卓 | 2323011970****0014 | 2023年09月10日16时17分,邹继卓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浙江省金华市开发区八一南街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3720)、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现场照片、车架号照片、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结果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83号)等。 | 罚款5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5793 | 2023年11月17日 |
4 | 吴夏来 | 3306251968****9211 | 2023年09月11日07时52分,吴夏来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八达路与仙华街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3745)、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现场照片、车架号照片、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结果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83号)等。 | 罚款5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5795 | 2023年11月17日 |
5 | 梁智愿 | 4127252000****1111 | 2023年09月11日10时34分,梁智愿驾驶浙G2B2Q6号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体育馆路段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后排座椅拆除)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4930)、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83号)等。 | 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5799 | 2023年11月17日 |
6 | 韩超峰 | 4128281986****2778 | 2023年09月11日08时00分,韩超峰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达路与仙华街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53927)、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车架号照片、查验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83号)等。 | 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5797 | 2023年11月17日 |
7 | 汪方祥 | 3408811987****0612 | 2023年09月11日10时03分,汪方祥驾驶浙GZ8Y63号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体育馆路段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拆除后排座椅)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4873)、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照片、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3】183号)等。 | 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1270065798 | 2023年11月17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