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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临时身份证,浙江皆可通办!

来源: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 发布日期: 2023-11-16 11:25      浏览次数:487

    在公安部治安局部署指导下,浙江公安再添办证服务新举措。11月10日起,浙江省公安厅正式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国范围“跨省通办”。


    11月13日下午,来自天津的曹先生在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补办居民身份证并拿到了临时身份证,这也是金华市婺城区发出的首张“全国通办”临时身份证。

    近日,在金华上班的曹先生不慎丢失身份证,因办理银行业务需要急需使用身份证,于是来到办证中心寻求帮助。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统一部署,11月10日起,跨省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范围从长三角区域扩大至全国,实现‘全国通办’。现在不用回老家也能办临时身份证了,别担心,我们马上给你办理。”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曹先生户籍所在地取得联系,为其采集身份信息,受理异地身份证补办业务,待户籍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随即为其制作办理了临时居民身份证。

    当天下午,曹先生便拿到了临时身份证,解了燃眉之急,对于这一举措,曹先生连连点赞。

    在浙办理跨省临时居民身份证指南

    省外户籍居民在浙江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受理地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受理网点
    全省公安机关任一户籍窗口均可受理全国所有省份的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以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办理时限
    受理机关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窗口自取等方式领取证件。
    三、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收取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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