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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

来源: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 发布日期: 2023-10-13 14:31      浏览次数:

    原先,省外人员申领临时身份证都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对于外出求学、就业的人来说非常不方便。自2022年12月23日起,正式启动长三角区域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该项服务举措打破了长期以来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的限制,极大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地申领,最大限度让办事群众“少跑腿”。

    服务内容:户籍为沪、苏、皖3省(市)的群众,在我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同时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特别说明:

    1、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未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的,不予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现阶段,浙江省内针对长三角区域内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优先开通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服务。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对长三角区域内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开通相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