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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关于下发《全市实施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2-09-07 17:17      浏览次数:


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市局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和《金华市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试点方案》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实施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工作。现将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局。


 

 

 

                              金华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5日

 

 

全市实施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工作方案

去年以来,省公安厅在绍兴、温州等地积极试点创新居住证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居住证申领、核发、使用的全流程数字化变革。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根据省公安厅部署和市委社建委《金华市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网上受理发放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电子居住证”)。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借鉴推广电子居住证一指办理成熟模式,2022年3月底前,全市域实行网上申领、核发电子居住证和网上签注,不再发放实体居住证;探索市内居住证互通互认,在资源可承受、评估低风险的县(市、区)试行“电子居住证+互认转换”集成改革,促进常住人口待遇同等化,打造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

二、工作流程

(一)办理渠道。电子居住证申领发放及签注业务以“掌上办”为主、“网上办”为辅、“窗口办”为补充。群众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流动人口专区”和数字社会“浙里民生关键小事”等渠道,在线自助办理电子居住证申领、签注等业务。

(二)申领、审批和使用。

1.申领。申请人实名认证登录后,选择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选择居住证申领类型,依次按照系统提示“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流程,完成一指办理。

2.审批。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和签发,电子证照数据推送至省公共数据平台,同步免费推送办结短信通知。对急需用证群众,提供“绿色通道”、立等可取服务。

3.使用。群众可随时随地登录“浙里办”APP,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其中,首次申领成功后,须在“我的证照”中加载电子居住证。

4.签注。居住证签注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新有效期的电子居住证;签注流程参照电子居住证申领流程办理。

(三)兜底保障。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仍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证窗口(即线下)办理居住证申领、签注业务。审批通过后,签发电子居住证或延长有效期1年,发放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四)纸质凭证。已领取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如需纸质凭证,由本人或受托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现场打印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五)事中事后核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领《浙江省居住证》的,依法注销证件、予以处罚,其骗领情况记入信用浙江平台。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1月底前)。根据省厅部署,制定全市复制推广工作方案,指导各地稳妥有序推进。配合省厅做好市级居住证管理模块与“浙里办”APP中电子居住证、签注等事项的链接切换、上线试运行和数据联调联试。

 (二)启动阶段(2022年2月底前)。各地须在2月25日前完成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的各项准备工作。春节后,市局将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统一内容,分级培训”原则,做好本地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主动与教育、卫健、人力社保等社会用证部门对接沟通,下发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电子居住证通知,明确与实体证同等的法律效力;组织开展社会面告知、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实施阶段(2022年3月)。各地在3月底前全面开展网上申领、核发电子居住证、网上签注和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并不断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集中的村社、企业和场所,开展政策和业务办理宣传工作,确保电子居住证的覆盖面。要在“全员登记”、信息采集基础上,做好网上和窗口业务受理、审核审批、《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打印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探索市内居住证互通互认,进一步释放新型居住证制度改革红利。具备条件的公安机关要借鉴绍兴“电子居住证+互认转换”集成改革经验,进一步扩大居住证发放规模,降低群众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改革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落实落细、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强化业务培训。市局统一培训后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系统功能特点,分层次组织开展业务和技术培训,使本地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特别是派出所窗口民警熟练掌握电子居住证申领、发放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三)强化协作配合。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让群众领证省力省钱,也要让群众用证方便快捷。各地公安机关治安(人口、基础)、宣处部门要协作配合,在派出所业务窗口、流动人口集中的村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电子居住证安全性、实用性、便捷性,讲解申领流程、应用场景、政策待遇,引导群众在线自助办;要积极推动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明确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确保群众正常使用电子居住证。同时,要积极配合人力社保部门,迭代升级《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实现全流程数字化。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探索“电子居住证+互认转换”集成改革,推动市内居住证互通互认,便利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附件:1.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式样

2.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样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新闻发布会】《全市实施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工作方案》解读:http://gaj.jinhua.gov.cn/art/2022/9/7/art_1229268071_1787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