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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29 16:09       浏览次数: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1055号 负责人: 徐建役 联系电话: 0579-82512000(总机)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假期安排) 8:30-12:00、14:30-18:00(夏令); 8:30-12:00、14:00-17:30(冬令)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指示,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主管和指导侦查工作,组织特别重大案件和跨县、市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和查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主管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各县(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市安康医院。

(十一)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办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金华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禁毒缉毒工作,指导并直接参与涉毒案件的侦查。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十五)管理和落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协同县(市)党委管理县(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规划、指导和实施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七)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领导并指导林业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