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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直二[2022]202号)
以下夏贤明、朱其生等十四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夏贤明 | 330721********2610 | 2018年11月19日14时12分许,夏贤明驾驶浙GB3B19号小型汽车在金华-义乌-东阳线0公里路段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违法照片、网上查询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5223 | 2022年09月20日 |
2 |
朱其生 |
330721********2118 | 2018年11月23日16时42分许,朱其生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义乌-东阳线7公里800米路段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违法照片、网上查询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5245 | 2022年09月20日 |
3 | 刘波 | 420381********5819 | 2018年11月6日15时32分许,刘波驾驶浙G1D309号小型汽车在金华-义乌-东阳线7公里800米路段时,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违法照片、网上查询记录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5293 | 2022年09月20日 |
4 | 张邵东 | 330721********1917 | 2018年12月14日11时23分许,张邵东驾驶浙GTQ833号普通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乡村道路路段时,实施了驾驶证三轮摩托车车厢载人的(载客1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违法照片、网上查询记录 | 驾驶证三轮摩托车车厢载人的(载客1人,已卸载)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5315 | 2022年09月20日 |
5 | 孙盛 | 330721********0015 | 2018年8月28日21时1分许,孙盛驾驶浙G0392A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常春西路799号路段时,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网上查询记录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5374 | 2022年09月20日 |
6 |
张青华 |
522425********9053 | 2018年9月1日20时47分许,张青华驾驶浙G7799T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低让线0公里900米路段时,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网上查询记录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5433 |
2022年09月20日 |
7 | 朱见忠 | 330721********7133 | 2018年11月19日10时25分许,朱见忠驾驶浙G9011T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义乌-东阳线0公里路段时,实施了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网上查询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5455 | 2022年09月20日 |
8 | 闫贵华 | 522325********9819 | 2022年6月28日22时10分许,闫贵华驾驶浙G7XF53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渔歌路蓝天之星幼儿园路段时,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网上查询记录、酒精呼气单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 3307022800536026 | 2022年09月21日 |
9 | 何宣勇 | 510525********6858 | 2022年5月24日21时40分许,何宣勇驾驶浙G9YC89号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塔江山纬八路蓝天幼儿园门口路段时,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网上查询记录、酒精呼气单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 3307022800536192 | 2022年09月21日 |
10 | 方桂林 | 522328********3218 | 2022年2月28日21时41分许,方桂林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付村镇泰隆银行地段时,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网上查询记录、酒精呼气单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处以罚款14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6240 | 2022年09月21日 |
11 | 孔令法 | 330721********0431 | 2022年1月11日10时55分许,孔令法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其他道路100米路段时,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网上查询记录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6284 | 2022年09月21日 |
12 | 张强 | 130423********1412 | 2022年6月15日22时40分许,张强驾驶冀A80CK6号小型汽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渔歌路蓝天幼儿园门口路段时,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扣车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网上查询记录、酒精呼气单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 3307022800536306 | 2022年09月21日 |
13 |
任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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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722********3040
| 2022年8月9日21时45分许,任海微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东兴路欧源原墅门口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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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702280053740 |
2022年09月23日 |
14 | 段龙深 |
360281********7216
| 2022年08月07日20时12分许,段龙深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康济街实验中学鹿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说明、违法图片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处罚合并执行,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330702280053741 | 2022年09月23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