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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直二[2022]192号)

来源:直属二大队 发布日期: 2022-09-21 17:32      浏览次数:

应小平、左宗鼠十八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根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处罚中心警官、警官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博士街466号,联系电话:0579-82173937)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0921

附: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违法事实

证据材料

拟作出的处罚

法律根据

1

应小平

330721********105X

2019年10月18日13时4分许,应小平驾驶浙GAB2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塘源线13Km+900m路段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AB2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AB2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

左宗鼠

340823********6313

2019年10月18日13时37分许,左宗鼠驾驶浙G1A21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塘源线13Km+900m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3

周元琴

330721********0513

2019年8月24日10时55分许,周元琴驾驶浙GT062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东区孝顺镇学士街与钟金路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4

张尚悟

330721********161X

2020年12月29日17时22分许,张尚悟驾驶浙G8979T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新海线 (G235)与镇中南街交叉路口路段时,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9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5

杨态吕

532122********2815

2019年9月25日20时29分许,杨态吕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235国道849km+500m(杭金线156km+100m)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后方悬挂浙GEK368号机动车号牌)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未成年对其从轻处罚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3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未成年对其从轻处罚拟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3日,收缴浙GEK368号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因当事人未成年对其从轻处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85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6日,收缴浙GEK3689号机动车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6

施爱芳

330702********1026

2022年07月15日05时54分许,施爱芳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新海线850Km+200m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前楼下村口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未按规定借道通行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未按规定借道通行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 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9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7

乔帅帅

410328********251X

2022年7月17日18时13分许,乔帅帅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常春路与学士街路口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8

曹建兵

330721********1433

2022年7月29日0时20分许,曹建兵驾驶浙G9JG27号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双河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路口路段处,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是:28mg/100mL)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酒精呼气测试单、血检报告复印件、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酒驾前科查询单等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9

宋华兵

522121********7476

2022年7月17日20时13分许,宋华兵驾驶浙G20NW5号小型轿车在新海线(G235)金华市金东区鞋塘柏豪宾馆门口地段处,实施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是:53mg/100ml)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酒精呼气测试单、血检报告复印件、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酒驾前科查询单等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0

康浪浪

522423********7013

2022年7月20日7时20分许,康浪浪驾驶浙G26Y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后方悬挂浙G21BZ3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在新海线854Km+600m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潘村路段处,实施了伪造机动车号牌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收缴浙G21BZ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26Y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000元的处罚并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26Y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1

曹惠心

330721********1413

2022年8月6日21时14分许,曹惠心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新海线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鞋塘主力客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车斗内载2人已卸载)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2

马者松

532529********1548

2022年8月11日20时36分许,马者松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鞋塘常春路泽宇建材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5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3

黄成俊

330721********1017

2022年07月23日21时20分许,黄成俊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后悬挂浙G7735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在金华市金东区235国道849Km+800m鞋塘山头下路段处,实施了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55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4

张加记

330721********1236

2019年6月18日15时34分许,张加记驾驶浙GT187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后方悬挂浙GR817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在塘源线10Km+200m路段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T187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收缴浙GR8173号牌;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000元的处罚并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T187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收缴浙GR8173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5

马阳光

342224********1375

2018年8月28日18时33分许,马阳光驾驶浙GS2G38号小型面包车在金港大道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清坊街交叉路口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作出罚款2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4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6

杨延宏

522424********065X

2016年6月23日17时45分许,杨延宏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前号牌悬挂ZN288机动车号牌)在居民区道路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双河路77号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和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核载2人、实载3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收缴ZN288号牌;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600元的处罚并收缴ZN288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17

邢承波

330721********1218

2022年1月19日20时37分许,邢承波驾驶浙G1W5E7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金义快速路14Km处,实施了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之规定。

18

 翁根银

330721********1032

2019年11月26日10时36分,翁根银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金东区鞋塘金港大道与学士街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强制措施凭证、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违法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