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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直二[2022]143号)
以下方国山、洪冬等十三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处罚中心洪警官、梁警官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博士街466号,联系电话:0579-82173937)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10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方国山 | 330721********7513 | 2015年2月9日13时42分许,方国山驾驶浙GAA23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赤松大道仙桥村地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违法信息查询记录、人员信息查询记录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 |
2 | 洪冬 | 362334********7514 | 2014年3月27日19时26分许,洪冬驾驶牌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杭金线175Km+800M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发动机号拓印、现场照片、现场检查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3 | 姜建兵 | 330702********321X | 2014年3月25日15时50分许,姜建兵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万达广场路段李渔东路万达广场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发动机号拓印、现场照片、现场检查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4 | 李羊斗 | 532530********1417 | 2014年4月2日18时27分许,李羊斗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东十线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六角塘村地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现场照片、现场检查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5 | 施登洪 | 330702********4734 | 2014年3月23日18时36分许,施登洪驾驶浙G0833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杭金线杭金线175Km+900M路段处,实施了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公安网车辆查询信息、扣车凭证、违法信息查询 |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整并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0833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000元整并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0833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6 | 王琳麒 | 332526********8319 | 2015年3月1日21时19分许,王琳麒驾驶宁ANK676号小型轿车在东关路段环城东路东关路段处,实施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牌照均放后备箱未悬挂)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违法信息查询记录、人员信息查询记录、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 |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7 | 韦兵 | 522529********2217 | 2015年3月1日20时30分许,韦兵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东关路段环城东路东关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现场照片、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图片、现场检查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8 | 魏育春 | 510722********5019 | 2015年2月6日9时41分许,魏育春驾驶浙GAJ10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北二环交叉路口北二环万吨冷库地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违法信息查询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9 | 鄢天宇 | 520202********3637 | 2015年2月9日13时31分许,鄢天宇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赤松大道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山口冯村地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现场照片、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图片、现场检查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0 | 杨雍平 | 522723********4113 | 2013年2月28日9时32分许,杨雍平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东站路段环城北路东站路段处,实施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发动机号拓印、现场照片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1 | 叶金生 | 362130********1312 | 2014年4月2日19时54分许,叶金生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东十线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六角塘村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发动机号拓印、现场照片、现场检查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2 | 郑华 | 522426********2030 | 2015年2月10日13时2分许,郑华驾驶浙G7461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赤松大道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石耕背村地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违法信息查询记录、人员信息查询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3 | 周大海 | 522501********3438 | 2014年4月2日18时18分许,周大海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东十线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六角塘村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后号牌均未悬挂)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查询说明、车辆查询说明、发动机号拓印、现场照片、现场检查记录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