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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直一[2022]074号)
以下黄根林、李进等七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黄根林 | 3308251957****2113 | 2020年12月26日09时18分,黄根林驾驶牌号为浙0854100的手扶拖拉机,在金华市开发区罗埠镇315省道与蒋罗公路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31489)、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2】062号)、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3307002100446754 | 2022年7月5日 |
2 | 李进 | 5221261978****4614 | 2020年12月05日20时27分,李进驾驶牌号为浙G5Q91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花溪路与八达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09月30日止)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30548)、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2】062号)、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李进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因当事人未提供具体保险数额,另案处理。) | 3307012700591802 | 2022年7月5日 |
3 | 赵世言 | 1305331982****4216 | 2020年12月08日12时56分,赵世言驾驶牌号为浙A5VF02的轻型厢式货车,在金华市开发区兰贺线15公里900米路段处,实施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止)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31110)、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2】062号)、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赵世言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因当事人未提供具体保险数额,另案处理。) | 3307012700591824 | 2022年7月5日 |
4 | 广小松 | 5225301985****131X | 2020年12月26日10时37分,广小松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金衢路与白鹿街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31054)、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2】062号)、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网上查询记录、拓印表、查验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 3307012700591813 | 2022年7月5日 |
5 | 翟世伟 | 2308021989****0934 | 2020年12月03日11时16分,翟世伟驾驶牌号为浙F5GT00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体育馆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954)、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2】062号)、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 | 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 3307012700591743 | 2022年7月5日 |
6 | 王献忠 | 3307021969****2319 | 2020年12月08日09时41分,王献忠驾驶牌号为浙GTU21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义乌街与阳光路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30551)、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直一【2022】062号)、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网上查询记录、拓印表、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3307002100446743 | 2022年7月5日 |
7 | 郑翔 | 3307022003****5617 | 2022年05月22日00时35分,郑翔驾驶车牌号为浙G0930K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黄宾虹公园路段处,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当时行驶时速为91公里/小时)(16501)违法行为。 | 当事人询问笔录、听证报告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检验(测)、鉴定结论报告书、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共安车鉴【2022】JH546-S道路交通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电子监控视频等 | 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330701300903095 | 2022年7月4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