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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直一[2022]045号)
以下莫色呷坡、朱元东等三十一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陈警官、蒋警官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1266号,联系电话:0579-82471389)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2年05月16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莫色呷坡 | 5134321989****6716 | 2013年7月9日17时58分,莫色呷坡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双龙南街与宾虹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2702280)、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 | 朱元东 | 3305221982****1012 | 2005年10月17日20时21分,朱元东驾驶牌号为浙G5725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路段处,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3 | 方增龙 | 3307211969****3618 | 2020年05月19日15时28分,方增龙驾驶牌号为浙G56F26的轻型栏板货车,在金华市蒋罗公路0007公里600米路段处,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522)、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4 | 方增龙 | 3307211969****3618 | 2020年05月19日15时28分,方增龙驾驶牌号为浙G56F26的轻型栏板货车,在金华市蒋罗公路0007公里600米路段处,实施了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24157)、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5 | 何永根 | 3307821990****1716 | 2020年5月20日17时55分,何永根驾驶牌号为浙GB789G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白汤下公路南山路600米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523)、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6 | 张盛吉 | 3307021992****7714 | 2020年5月21日15时6分,张盛吉驾驶牌号为浙G2722T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通济桥路段处,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272)、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7 | 胡旭峰 | 2101121969****0415 | 2020年6月1日11时17分,胡旭峰驾驶牌号为浙G3TY63的轻型栏板货车,在金华市兰贺线与蒋罗公路交叉路口处,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525)、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8 | 郑小虎 | 3307021983****2939 | 2020年6月2日9时58分,郑小虎驾驶牌号为浙G1H503的轻型栏板货车,在金华开发区白汤下线莲湖公铁立交桥路段,处,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089)、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9 | 陆坚 | 5227011995****441X | 2020年6月26日1时15分,陆坚驾驶牌号为贵J2R207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衢路与积道街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012)、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10 | 张敏 | 3412211993****6985 | 2020年6月26日0时16分,张敏驾驶牌号为浙G7D2Y3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大润发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949)、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11 | 陈杰 | 3307211993****3115 | 2020年6月29日8时30分,陈杰驾驶牌号为浙G51339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与和信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307)、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12 | 李义勇 | 4408831997****1110 | 2020年7月24日10时07分,李义勇驾驶牌号为浙B0S99L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安文路336号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309)、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13 | 李家乐 | 3307211998****1434 | 2020年7月25日16时50分,李家乐驾驶牌号为浙G3HG25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通济桥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276)、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14 | 唐静静 | 3412261987****3740 | 2020年7月27日15时44分,唐静静驾驶牌号为苏B7FM02的轻型栏板货车,在315省道15公里+300米金华市开发区洋埠镇下潘村路段处,实施了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234)、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项 |
15 | 袁凌康 | 3308251988****3916 | 2020年7月27日16时41分,袁凌康驾驶牌号为浙H9Z660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罗埠镇白汤下线与兰贺线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537)、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项 |
16 | 徐志强 | 3202811990****2555 | 2020年7月27日15时51分,徐志强驾驶牌号为苏B0L1N5的轻型栏板货车,在315省道15公里+300米金华市开发区洋埠镇下潘村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265)、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17 | 倪丽娜 | 3307811987****5322 | 2020年8月10日21时02分,倪丽娜驾驶牌号为浙G0NU71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衢路与九峰街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233)、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18 | 叶铭鑫 | 3307211996****001X | 2020年8月10日16时57分,叶铭鑫驾驶牌号为浙G1HS83的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海棠路金职院南门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314)、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19 | 徐军 | 3411031997****1434 | 2020年8月29日17时40分,徐军驾驶牌号为浙G3MX03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宾虹路与东阳街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395)、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20 | 唐增超 | 3307191976****5912 | 2020年9月01日10时47分,唐增超驾驶牌号为浙G28E18的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罗埠镇兰贺线与蒋罗公路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619)、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21 | 张超 | 5221261995****0056 | 2020年9月04日15时47分,张超驾驶牌号为贵CRQ599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开发区罗埠镇31省道与蒋罗公路交叉路口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0717)、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22 | 张晓波 | 3307021996****2317 | 2020年9月13日08时39分,张晓波驾驶牌号为浙G1B156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海棠西路金职院南门路段处,实施了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576)、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项 |
23 | 江豪 | 3307211981****5416 | 2020年9月13日08时39分,张晓波驾驶牌号为浙G1B156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海棠西路金职院南门路段处,实施了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576)、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24 | 周云国 | 3623221974****1538 | 2020年10月14日15时45分,周云国驾驶牌号为浙G60A03的小型面包车,在金华市海棠西路金职院门口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299)、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25 | 王龙 | 5202211997****4816 | 2020年10月17日01时01分,王龙驾驶牌号为浙G2WL97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大润发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443)、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26 | 王龙 | 5202211997****4816 | 2020年11月06日22时51分,王龙驾驶牌号为浙G2WL97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东阳街保集蓝郡小区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1402)、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27 | 龙高云 | 5202032002****4531 | 2020年11月08日01时13分,龙高云驾驶牌号为浙G2D9A6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江南开发区秋滨街道沈天田村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9205)、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28 | 卢宇祥 | 3307812000****0977 | 2020年11月10日13时50分,卢宇祥驾驶牌号为浙G0L2P3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宾虹西路802号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353)、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29 | 王恺 | 3308021998****4411 | 2020年11月14日15时40分,王恺驾驶牌号为浙H5P210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海棠路金职院南门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962)、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30 | 陈松庆 | 3307261992****0312 | 2020年11月20日21时53分,陈松庆驾驶牌号为沪C039SR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婺州街顶上别墅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574)、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31 | 郑金梅 | 3624271990****1726 | 2020年11月26日16时01分,郑金梅驾驶牌号为浙G7S5U7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在金华市兰溪街1268号路段处,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1505)、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