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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2022】48号)
以下徐科、陈建斌等一十二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徐科 | 3307021980****0436 | 2019年10月15日07时43分,徐科驾驶浙GQX73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双龙南街与丹溪路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18422)、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网上查询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驾驶证、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2022】25号)等 | 罚款7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32 | 2022年10月9日 |
2 | 陈建斌 | 3307211979****4052 | 2019年11月23日10时13分,陈建斌驾驶牌号为浙G9S896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衢路与秋涛街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19992)、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2022】25号)等 | 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30 | 2022年10月9日 |
3 | 方子龙 | 3307211982****1419 | 2019年11月23日10时32分,方子龙驾驶牌号为浙ART091的小型越野客车(车辆悬挂浙GC0971),在金华市金衢路与秋涛街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强制报废期至2017年10月22日止)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使用号牌为浙GC0971)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20164)、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2022】25号)等 | 罚款3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31 | 2022年10月9日 |
4 | 朱文兵 | 3307191979****2312 | 2019年12月07日16时07分,朱文兵驾驶浙GWY00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汤溪镇白汤下线与金西大道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19302)、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网上查询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2022】25号)等 | 罚款55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29 | 2022年10月9日 |
5 | 杨见平 | 3308251954****4534 | 2022年7月19日9时48分,杨见平驾驶车牌号为浙G5821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中山路汤溪中学南门路段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强制报废期至2015年08月28日止)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5183)、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电话通知记录、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2022】26号)等 | 对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5821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罚款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21 | 2022年10月9日 |
6 | 吴华勇 | 3623211982****2417 | 2019年2月25日15时4分,吴华勇驾驶牌号为赣EP088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汤溪镇护城街与白汤下线交叉口处,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11332)、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拓印表、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查询结果、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2022】26号)等 | 罚款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28 | 2022年10月9日 |
7 | 何一星 | 3307211967****4411 | 2019年2月15日16时27分,何一星驾驶牌号为浙GS0R13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金衢路与秋涛街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强制报废期至2018年12月16日止)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64490)、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拓印表、全国常住人口信息查询结果、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通告金公交【2022】26号)等 | 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24 | 2022年10月9日 |
8 | 傅秋艳 | 3307021951****0020 | 2019年05月04日07时42分,傅秋艳驾驶车牌号为浙G0668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州街与宾虹路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12587)、证据照片、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2022】24号)、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20 | 2022年10月9日 |
9 | 张程彪 | 3412231988****4138 | 2019年5月19日10时18分,张程彪驾驶牌号为浙GTY89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婺州街金职院东门路段处,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13620)、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2022】24号)、证据照片、拓印表、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19 | 2022年10月9日 |
10 | 龙林四 | 5222291980****1095 | 2019年5月16日8时48分,龙林四驾驶牌号为浙GTK57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汤溪镇白汤下线与护城街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13981)、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2022】24号)、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55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18 | 2022年10月9日 |
11 | 李永生 | 3308251974****1211 | 2019年4月4日11时15分,李永生驾驶车牌号为浙GQL59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宾虹路金婺大桥西桥头路段处,实施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强制报废期至2019年03月24日止)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12877)、证据照片、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2022】24号)、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6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17 | 2022年10月9日 |
12 | 冉隆勤 | 5135211971****2152 | 2019年4月4日10时49分,冉隆勤驾驶车牌号为浙AEQ73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全村小区27幢路口地段处,实施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强制报废期至2017年12月28日止)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12297)、证据照片、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2022】24号)、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罚款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330700210046416 | 2022年10月9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