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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直一[2022]146号)
以下陈魏峰、徐康等二十七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联系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陈警官、蒋警官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1266号,联系电话:0579-82471389)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2年10月28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陈魏峰 | 3307211989****5430 | 2018年6月7日9时48分,陈魏峰驾驶无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2220)、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省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等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9分;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9分;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900元的处罚,记18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 | 徐康 | 3307021976****2317 | 2018年6月11日0时28分,徐康驾驶牌号为浙G7866T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兰溪街与金磐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05月31日止)、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4533)、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省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徐康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3 | 李五根 | 3624211980****2618 | 2018年6月7日20时2分,李五根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白汤下线与金西大道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49729)、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表、查验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记9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9分;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记18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4 | 杨忠海 | 5326221995****1919 | 2018年6月6日19时49分,杨忠海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车尾悬挂号牌浙GYE908),在金华市海棠东路与兰溪街交叉口处,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使用号牌为浙GYE908)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4135)、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车架号照片、查验记录等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记9分;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对浙GYE908号牌予以收缴,罚款2000元的处罚,记12分。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对浙GYE908号牌予以收缴,罚款2400元的处罚,记2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5 | 吕理江 | 3305221968****693X | 2018年6月18日10时36分,吕理江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与和信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5419)、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省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6 | 刘政 | 5123011974****0498 | 2018年6月9日9时11分,刘政驾驶牌号为浙G9Q93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体育馆路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4528)、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省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刘政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7 | 倪正寅 | 3307191962****5478 | 2018年6月26日7时56分,倪正寅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与和信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5424)、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省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车架号照片、查验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8 | 郭铭发 | 52272719******1219 | 2018年6月6日14时43分,郭铭发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双溪西路今日大酒店路段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2219)、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省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车架号照片、查验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9 | 袁平平 | 5130291997****6810 | 2018年6月10日20时51分,袁平平驾驶牌号为浙GG628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八一南街与宾虹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3919)、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0 | 王朝义 | 3602811991****4617 | 2018年6月21日17时10分,王朝义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环城南路与婺州街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2223)、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全省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1 | 李新建 | 5202031999****2015 | 2018年6月16日20时7分,李新建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义乌街与李渔路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5468)、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2 | 黄光灿 | 5202021999****4016 | 2018年6月17日19时55分,黄光灿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海棠东路与义乌街交叉口处,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5418)、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车架号照片、查验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3 | 章卫泉 | 3307211965****6939 | 2018年6月4日16时4分,章卫泉驾驶车牌号为浙GQH57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白汤下线16公里300米路段处,实施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03月31日止)、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353424)、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全省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记1分。(章卫泉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4 | 陈谓权 | 3307211978****6615 | 2022年9月4日12时4分,陈谓权驾驶无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松涛街恒大养生谷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为33mg/100mL)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6163)、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检验鉴定委托书、浙江共安车鉴【2022】JH1132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告知书、网上查询记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4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15 | 崔强雷 | 4128281988****5735 | 2022年9月6日22时40分,崔强雷驾驶牌号为浙G37YQ1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董康巷60号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经血液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5586)、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证复印件、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据照片、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鉴定委托书、金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报告、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网上查询记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话通知记录等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 |
16 | 方垒 | 3307021979****6016 | 2022年9月12日0时31分,方垒驾驶牌号为浙G5L715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东阳街967号地段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后排座椅拆除)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3172)、证据照片、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
17 | 冯超 | 3307212000****7516 | 2022年9月12日1时28分,冯超驾驶牌号为浙G01KE1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婺城区东阳街967号路段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进气系统改装)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3795)、证据照片、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等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
18 | 何*灿 | 3308032006****7817 | 2022年9月9日1时54分,何*灿驾驶牌号为浙H779E6的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开发区罗埠镇兰贺线与蒋罗公路交叉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3248)、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询问笔录、证人证言、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19 | 洪美娟 | 3307211977****4068 | 2022年9月2日9时28分,洪美娟驾驶牌号为浙G38522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白汤下线与松涛街交叉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6345)、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证据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20 | 马大芳 | 3416211988****5145 | 2022年9月4日10时54分,马大芳驾驶牌号为浙GC5T91的轻型栏板货车,在金华市开发区老46省道罗埠镇黄稍村路段处,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车厢上载2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3682)、证据照片、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等 |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21 | 祁福元 | 1501221974****5074 | 2022年9月8日15时36分,祁福元驾驶牌号为浙G909D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白汤下线与护城街交叉路口处,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6537)、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证据照片、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2 | 邵旅浩 | 3307211981****5430 | 2022年9月10日10时21分,邵旅浩驾驶牌号为浙G5896W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白汤下线与护城街交叉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6620)、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5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3 | 王冬冬 | 3704021974****361 | 2022年9月5日11时5分,王冬冬驾驶无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龙丘路与经发街交叉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车厢上载3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6511)、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据照片、检验鉴定委托书、浙江共安车鉴【2022】JH1131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告知书、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网上查询记录、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4 | 王克海 | 5223221973****0572 | 2022年9月1日12时21分,王克海驾驶无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龙丘路恒大养生谷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车厢上载2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6157)、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据照片、检验鉴定委托书、浙江共安车鉴【2022】JH1065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告知书、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5 | 王小朋 | 3412271989****073 | 2022年9月2日11时0分,王小朋驾驶牌号为浙H14500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白汤下线与松涛街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止),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6403)、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等 |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45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6 | 邬文华 | 5134301980****0810 | 2022年9月11日17时35分,邬文华驾驶无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琳湖街与横三路交叉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车厢上载8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6288)、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据照片、检验鉴定委托书、浙江共安车鉴【2022】JH1127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告知书、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电话通知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
27 | 张如林 | 3307211975****5415 | 2022年9月12日11时40分,张如林驾驶无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白汤下线里朱垄村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为66mg/100mL)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46385)、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证据照片、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检验鉴定委托书、浙江共安车鉴【2022】JH1126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告知书、网上查询记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等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400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