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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金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金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2-01-11 11: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由金华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jinhua.gov.cn/)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华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1055号,电话:825123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金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825条,其中警务动态519条、公安要闻725条、媒体聚焦171条、预警防范45条、各地警务3684条、政务公开671条等。通过“金华公安”新浪政务微博、微信积极更新、发布信息,及时将新的政策、项目情况和重大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今年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2000条,政务微信累计发布信息100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8件,上年结余1件,累计办结19件。

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1起,均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1.推进执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每年对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维护更新。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依托金华公安服务在线网站、金华公安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今年总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7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接依申请公开平台测试调整,规范法规文件类栏目设置,根据要求完善字段补充。积极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广泛性、互动性、趣味性,实现信息公开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金华公安微博关注量95万,全年信息发布1.2万条,金华公安微信订阅数118万,全年信息发布量1000条,金华公安抖音号粉丝量169.7万,全年发布量360条,金华公安快手号粉丝量201.5万,全年发布量340条。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市局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做到了领导、人员、机构“三到位”。2.完善工作制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文件、规定,及时研究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考核制度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谁公开谁负责”工作要求,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3.严格接受群众监督。将12345投诉举报专线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关注民生、排解民忧”的一个重要平台,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树立亲民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52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8552

行政强制

466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45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部署要求和群众热切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所队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智能化应用及创新发展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公安局将继续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解读,压实各所队公开责任,健全主动公开机制,按照各项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链接:2021年金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gaj.jinhua.gov.cn/art/2022/1/12/art_1229321277_3947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