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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扣留违法车辆催促处理的公告(金公交直二[2021]0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份被我支队直属二大队依法扣留机动车辆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或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的车辆,现予以公告,有主车辆经公告3个月、无主车辆公告6个月,仍不到我支队直属二大队(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博士街466号,联系电话:0579-82173937)接受处理或领取的,将对扣留的车辆移交金华市财政局依法拍卖或强制报废处理。(详单见附件)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20日
附:
一、互通杜宅停车场
大型汽车:浙G79256 皖K5E027 浙HC7292 浙G57798 浙G73927 浙G60028 皖KG5197 浙G28928 皖F29090 浙G53388 浙G51683 皖D37802 渝D38667 皖LC9583 共14辆
小型汽车:苏D0RH22 浙G8H1P8 浙G59T66 浙G9H9V3 浙G6G0D9 浙G7LT57 浙G6UD72 浙G25T10 浙GR828X浙L91170 共14辆(其中无号牌4辆)
普通二轮摩托车:浙G8979T 浙G31590 贵JVY353 共10辆(其中无号牌7辆)
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赣F1583T 浙GT1395 共4辆(其中无号牌2辆)
轻便二/三轮摩托车:6辆(无号牌)
二、互通六角塘停车场
大型汽车:浙GG7289 (1辆)
小型汽车:浙G93787 浙GKU787 浙G7510S 浙GF3J26浙G5EV07 浙GJ8Q05 浙G0H5V9 共7辆
普通二轮摩托车:浙G3682B 共3辆(其中无号牌2辆
普通正三轮摩托车:1辆(无号牌)
轻便二/三轮摩托车:18辆(无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