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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袭警被依法刑拘
来源:宣传处(新闻办)
发布日期: 2021-03-25 09:27 浏览次数:
近日,浦江警方依法快速查处一起袭警案件。
3月11日22时许,浦江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赵先生报警:其在洗车店洗车时,被人殴打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事发当时,赵先生正在洗车店洗车。“当时他们3个人在辱骂洗车店老板,我一听口音是云南老乡,就上前劝了几句,没想到他们将矛头指向了我,开始骂我。后来,见我报警又来打我,一个人掐我脖子,另一个对着我的头打了好几拳。”
热心相劝反被殴打,赵先生十分委屈。而朱某兴等兄弟3人却态度强硬,即便在民警倒查视频发现打人情况属实后,仍然拒不承认,还趁赵先生查看车子时,拽住其帽子拖行。民警见状立刻上前,欲控制住3人,然而朱某兴、朱某礼忽然反转发动袭击,用拳头击打民警脸部数拳至其出血,朱某品则制止民警拿出警用器械。经医生诊断:民警脸部和脖子多处挫伤、嘴唇破裂且门牙松动。
接到该警情后,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介入开展立案侦查,依法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威,将朱某兴等人控制住并带回县局强制醒酒。
3月12日,朱某兴、朱某礼因涉嫌袭警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朱某兴则被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袭警罪,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