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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猎、买卖画眉鸟 涉野生动物犯罪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02 17:27      浏览次数:

昨天,从永康市公安局传来消息:自专项行动开展后,永康警方已侦办5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对7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收缴作案工具9件,查扣各类野生动物6只、野生动物制品15件。

这是我刚捉来准备饲养的麻雀。”2月19日晚,越野车司机徐某对永康市公安局民警辩解。在卡点接受例行检查时,他的车后备箱被发现放着一个空鸟笼、一把锄头和两只被扎紧袋口、共装有两只鸟的麻袋。经鉴定,两只均非麻雀,而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据徐某交代,这两只画眉鸟是他白天时伙同其堂哥彭某通过用声音吸引方式捉来的。就在前一日,该市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当场抓获一名在树林里捕鸟的男子罗某,并于当晚抓获另一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姜某,在两人住处各搜出画眉鸟1只及捕鸟网等作案工具若干。

“1月以来,我局已查处涉画眉鸟刑事案件2起,抓获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永康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胡猛健说,自今年2月1日起,画眉鸟从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意味着今后捕猎、买卖画眉鸟都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如捕猎画眉鸟的行为,由原来涉嫌非法狩猎罪改为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起点更高、所受刑罚更重。

今年以来,永康公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行动,通过检查重点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制品犯罪行为。